最高法院設巡迴法庭 一要求被習中央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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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莊正明綜合報導)日前中共最高法院新設四個巡迴法庭,庭長都由副院長(副部級或正部級)兼任。陸媒披露,最高法院曾要求另外給予副部級的編制,但習當局沒有同意。

2016年12月25,中共人大會議通報,最高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江必新,副院長景漢朝,副院長李少平,副院長張述元分別擔任最高法院新設立的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迴法庭的庭長。重慶市、西安市、南京市、鄭州市的巡迴法庭是在深圳市、瀋陽市設的立第一、第二巡迴法庭的基礎上增設的。

據財新網報導,四個新設立的巡迴法庭的人員已經基本到位。這四個巡迴法庭將於近期掛牌,巡迴法庭管轄的省份將由原先的6個擴大到26個。

四個新設巡迴法庭均由最高法院副院長擔任,但未新增副部級領導職數。除江必新是正部級外,其他3名都是副部級。而之前設立的第一、第二巡迴法庭庭長則分別由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胡云騰擔任。

據報導,一位接近最高法院的人士表示,四名副院長兼任巡迴法庭庭長,這說明最高法院獲得重視,不過「這麼做也是不得已」。據稱,因巡迴法庭庭長都是副部級,法院方最初曾希望單獨安排編制,「但中央沒同意,說只能在最高法院內部解決」。

另有消息人士估計,四名副院長擔任巡迴法庭庭長,可能只管大事,日常工作由副庭長負責。

據報,目前新設的四個巡迴法庭高層由一名庭長加兩名副庭長組成,副庭長都由最高法院業務庭室副職官員擔任。其中,第三巡迴法庭副庭長王旭光曾是主審江派大員、重慶原市委書記薄熙來案的法官。

12月9日,前《文匯報記》者姜維平曾在自由亞洲電台撰文表示,習近平當局在重慶設立巡迴法庭,而薄熙來治下的重慶曾發生了數以百計的涉「黑」冤案,一些蒙受冤屈、被包裝虛構成「黑老大」的民企老闆或將獲得平反;一些不應被判刑的良民或將走出監獄。

12月2日,21年前被執行死刑的聶樹斌改判無罪,即由第二巡迴法庭宣判。

時評人士鄭浩昌認為,巡迴法庭在聶樹斌案改判中發揮了相當重要的作用。從各種跡象看,習當局在試圖突破中共及江澤民掌權時期的司法體制,但是無論如何變,如果不能突破中共黨管司法的本質,習的所有司法改革都會走向死胡同,這是此後必須解決的最根本問題。#

責任編輯: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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