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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休息日加班 郭芳煜:1週內研議請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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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關於一例一休之中,休息日排定加班,勞工臨時有事不能出勤,是否要請假或被扣薪等問題,勞動部長郭芳煜29日在立法院衛環境委員會生進行「我國職災勞工保護法施行成效及勞動部如何落實職災勞工保障」議題報告並備詢時表示,休息日是一個新制度、做1給4也是新的設計,勞工臨時無法加班是否要請假,會在一星期內邀專家學者研議,「新的東西要慎重」。另,一例一休上路後,以極端值估計,台灣企業1年增加960億元。

郭芳煜表示,勞動部前身勞委會民國82(西元1993)年曾經做過解釋,當時是針對國定假日,整天都不出勤,是用請假概念,但那函釋只解釋一半,而休息日是新概念,已經要求部內同仁邀請專家學者一個星期之內釐清疑義。

對於部分政府機關透露,一例一休上路,加班費恐爆增,郭芳煜說,勞工輪流在排休息日時,不一定要在星期六,也可以在星期三、星期二、星期一,加班情況就不會這麼嚴重。另以加班費來說,如果有適度需要增加加班費。雇主還是要考慮到勞工健康,讓勞工多休息,如果非加班不可,雇主就負擔一點加班費,畢竟這本來就是修法的意旨。

至於一例一休大概會讓企業增加多少成本?郭芳煜說,目前估算,台灣適用《勞基法》的受雇勞工平均年資約7.5年,換算約13.4天特休假,估計企業折現成本約146億元。休息日以極端值估,若每月4周休息日全部加班,企業每月增加81億元;但若加計減少7天國定假日,企業1年約少630億元支出,一來一往企業約增加476億元。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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