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UBER最重罰2500萬台幣 交通部:導正合法

人氣: 84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2016年12月07日訊】為遏止UBER違法經營,台灣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2月7日初審通過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違法經營汽車運輸業者罰鍰,大幅提高至2,500萬元(新台幣,以下同)以下,可勒令歇業,並設檢舉獎金制。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這個重罰最重要是顯現我們對於要導正合法的決心。」

Uber亞太區總經理布朗(Mike Brown)6日下午舉辦記者座談會,懇請政府針對網路叫車平台的爭議進行開放討論,而非消極地修法開罰Uber司機新台幣2,500萬元。他說,Uber希望台灣能有自己的車輛分享或車輛共乘法規,並希望與台灣政府共同討論出適合台灣法規的架構。

UBER最重罰2500萬台幣 交通部:導正合法
Uber亞太區總經理麥可布朗(Mike Brown)(左)12月6日下午舉辦記者座談會,懇請政府針對網路叫車平台的爭議進行開放討論,而非消極地修法開罰Uber司機新台幣2,500萬元。(中央社)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交通部長賀陳旦列席,審查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修正「公路法」條文明訂,未依法申請而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將依其違反情節,從現行處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大幅提高至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預計最快明年一月,將正式開罰。

針對非法營業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照,將從原本可吊扣車牌2個月至6個月或吊銷,加重為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一旦遭吊銷駕照及牌照,2年內不得考領駕照或重領牌照。另外,初審條文明訂,若民眾檢具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機關檢舉,得酌予獎勵,檢舉及獎勵辦法授權公路主管機關定之。

賀陳旦說,Uber業者實際上是有獲取相當的收益,但是在照顧司機與消費者上面,都沒有負擔該有的責任。他呼籲Uber業者早日回到桌上來談,他們能夠納管、納稅和納保險的具體做法。

交通部指出,裁罰將另訂基準,對司機個人與公司將有所區別,對公司最低擬由100萬元罰起,另外檢舉獎金也朝1成規劃,若Uber遭罰100萬元,檢舉民眾則可領取10萬元獎金。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質詢,檢舉獎金是否應設上限?因為修法目的在於減少違法,不是讓檢舉達人靠這個賺錢。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陳彥伯表示,目前有關修法後續檢舉獎金部分,還沒有具體決定,將一併參酌空氣污染防制法的類似規定。

責任編輯:鍾元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