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新法規惹爭議 警方可「駭」嫌犯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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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許琛荷蘭報導)荷蘭隱私權益檢察機構與律師組織,猛烈批評一項正在起草的新法案,此法案給予警方「前所未有」的權利,即在辦案過程中以遠程監聽或黑客的方式,獲取個人的電話及網絡信息。

目前的荷蘭法規只允許警方在現場調取電話中的記錄,或在電腦中調取網絡信息;而新法規允許警方遠距離竊取信息、監聽通話,還可以在嫌疑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拍照。

政府的解釋是,新法規對於高技術罪犯、解密其編碼信息的情況下是必要的。但隱私權益專家表示,新法規的定義過於寬泛。此法規賦予警方的權力適用於被疑犯罪可量刑超過4年以上監禁的嫌疑人。隱私檢查機構的注意寇子丹(Jacob Kohnstaam)在荷蘭媒體Nos的採訪中談到:「我們對此持極度的批評。這樣的辦案方式只應限於犯罪團伙、恐怖主義,或者對受害者有生命威脅的案件。」

在上週四2月11日,荷蘭國會各議員對徵詢了律師團體及隱私專家對新法規的意見,問他們對警方在嫌疑人的電話上裝監聽設備,在電腦上裝打字記錄設備的看法。

警方發言人菲利普(Inge Philips)對國會議員表示,突襲式搜查對嫌疑人隱私及權益的衝擊,實際上超過遠程竊聽,試想警員們破門而入,嫌疑人家人孩子都在家,那局面尤其難看。菲利普說,「如果我們監控嫌疑人電話和網絡,我們可以避開其無辜的家人。警方肯定不會翻查無辜之人的電腦信息,我們可不想這樣。」

議員們對新法規也頗有非議。D66黨議員指出警方需得利用電腦軟件的漏洞才能「駭」入嫌犯的電腦,那麼警方這時就不願軟件供應商加強軟件的安全程度了。

責任編輯: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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