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5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英編譯報導)週三(5月11日)美國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刊登奧巴馬總統行政令,成立白宮過渡協調委員會(White House Transition Coordinating Council),主要任務是負責總統職務的交接工作,在今年11月總統大選前協助「有資格當選的總統候選人」,為入主白宮做準備。
《今日美國》5月11日報導,相較於2008年小布什總統(George W. Bush)對過渡時期任務的指示,這次奧巴馬總統行政令的用詞有所不同。小布什總統當年指示負責過渡任務的部門,應致力協助參與競選的「主要黨派總統候選人」(major party candidates)。
奧巴馬總統行政令使用的詞彙是「有資格當選的總統候選人」(eligible candidates),這個微妙的改變,意味著白宮不排除有第三方當選總統的可能性。
目前美國總統大選情勢,共和黨或將無可避免地提名紐約地產大亨川普(Donald Trump)為其總統候選人,為應對這個情況,美國部分保守派人士正在考慮推出第三黨派總統候選人參與競選的可能性。
今年總統行政令用詞的微妙變化,雖然有可能是受到政黨政治變化的影響,但主要的原因來自國會的要求以及今年三月奧巴馬簽署的「總統過渡改進法」(Presidential Transitions Improvement Act)。
根據該法案,總統必須在選舉前六個月擬定過渡計劃,協助總統候選人的過渡小組,而且是項協助應提供主要黨派的總統候選人以及其他經署長(administrator)認定的總統大選主要的總統候選人。
因此,原則上民主黨及共和黨的總統候選人以及經認可的第三方總統候選人,都是白宮過渡協調委員會服務的對象,服務內容包括簡報、人事管理、以及候選人團隊中選後必須立即進入公務場所的助選人員的安全檢查等。
今年負責協調過渡任務的署長是羅斯(Denise Turner Roth),其為白宮總務管理局(GSA)局長。對羅斯來說,如何決定第三方總統候選人,並無可參照的先例。GSA發言人表示,今年是美國史上總統選舉,第二次需要在選前協助總統候選人。
國會對如何決定可以接受過渡服務的總統候選人,規定如下的挑選原則:
1.符合擔任總統的憲法要求(即他或她必須年滿35歲,且是自然出生的美國公民)
2.有可能在相當部分的州獲得選票,且有機會得到選舉團的大多數選票人票
3.在全國民調中領先,可切實地視為是總統大選的主要競爭者
4.其它組織公認的主要競爭者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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