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飛魚」奧運獲5金1銀 要繳多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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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喬麗雯報導)里約奧運賽事至今已經過半,美國的金牌數一直遙遙領先,這意味著國庫收入又有一筆大進帳。據估算,本屆奧運摘5金1銀的游泳名將,外號「飛魚」菲爾普斯,要為這些獎牌繳納5.5萬美元的海外所得稅。

美國奧林匹克委員會(USOC)頒給奧運金、銀與銅牌選手的獎金分別為2.5萬、1.5萬及1萬美元,按美國法律規定,因為無論是職業還是非職業選手,這些獎金都被歸為海外所得繳稅。而且,除了現金獎金需要繳稅外,獎牌本身也需要徵稅,不過並非想像中的那麼多。

根據美國國稅局(IRS)關於海外收入的相關規定,海外所得的稅率從15%至39.6%不等,主要看收入的總額和扣除額的多少而有所不同。

若根據最高稅率39.6%進行計算,每面金牌獲得的獎金最多需要繳納9,900美元,銀牌則是5,940美元;銅牌為3,960美元。作為運動員,無論是職業選手還是非職業選手,龐大的培訓費用可能全部或部分扣除。

根據稅務專家克雷斯蒂安(Blake Christian)估算,金牌的折算價值為600美元/個;銀牌是300美元/個;而銅牌則猶如一文不值,不需要繳稅。但如果這些金牌拿到公開市場去拍賣的話,可能價值會高達1萬美元。不過這種可能性少只有少,因為運動員可能不太會把自己拼死拼活得來的金牌拿去賣掉,除非他們不小心弄丟了。

對於身價高達5,500萬美元的菲爾普斯來說,就算按照最高稅率繳納54,440美元的「獎牌稅」似乎不是難事,但是對於美國法規讓這些需要自掏腰包去培訓的運動員還要為自己的獎牌繳納「勝利稅」似乎確實有點不近人情。

2012年,佛羅里達州參議員盧比奧(Marco Rubio)曾經倡議一項法案,讓國會給奧運選手減稅,但未能成功。今年以來,南達科他州參議員圖恩(John Thune)和紐約參議員舒默(Chuck Schumer)提出類似的法案,已經於7月份在參議員通過。

舒默在上週的一份聲明中說,奧運國手應專心「打破世界紀錄」而非擔心「荷包被打劫」(breaking world records, not breaking the bank),國家以徵收「勝利稅」迎接為國爭光、辛苦奮戰選手是不對的。#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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