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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6年3千萬未討回 安省勞工法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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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道)4月公布的一份調查顯示,59%的華裔餐館工人每週加班,但只有7%的人稱拿到加班費。最近一項研究稱,安省工人過去6年有2,800萬應得的報酬未能追回。

安省政府正在評估及準備修改《勞動關係法》和《就業標準法》,最近為勞工廳做的一項研究顯示,自2009年以來,向政府投訴的雇主違法個案累計涉及4,750萬欠款,但只有1,900萬被追回。被發現違法的雇主中,被起訴的人不到0.2%。

研究報告主要作者之一、約克大學教授沃斯蔻(Leah Vosko)說,研究發現,《就業標準法》的執法主要靠投訴啟動,但很多雇員因害怕失去工作或遭到其他形式的報復而不敢投訴。

今年4月由大多倫多華裔及南亞裔法律援助中心公布的華裔餐館工人調查也發現,拿不到加班費、公共假日薪酬及解僱費的雇員,多數因擔心報復不敢去投訴,造成這種現象30年來基本無改善。

只追回四成欠款

該研究發現,在違法行為涉及金錢時,政府的執法系統沒能有效運作。多數情況是,當相關雇主不自願合作時,追回欠款的幾率很低,在2009-10年度至2014-15年度之間,涉及雇主被勒令付工資或補償的投訴中,只有39%追回全部欠款、6%追回部份欠款、56%沒追回欠款。

6年間被勒令還款的總額達4,750萬元,實際收到的錢只有40%(1,900萬)。涉及還款令的投訴中,70%委託了私營追款機構去執行,其中只有20%獲得滿意結果,2014年開始,有關的追款工作轉由省財廳的一個機構執行,結果也沒有明顯改善。

小公司的違規比較嚴重,該研究稱,安省有23%的公司雇員人數在20以下,但被調查的投訴中,雇員人數在20以下的占了69%。小公司被發現違規的幾率更高,涉及雇員人數在5人以下的投訴,80%被發現違規;雇員人數在200以上的投訴,只有49%被發現違規。

沃斯蔻說,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之一,是雇主被發現違規後很少被處罰。政府對投訴做調查後,如發現雇主有金錢上的違規行為,主要的做法,是要求相關雇主守法及歸還欠雇員的錢。「換句話說,是強調威懾效果做的不夠」。

政策導致投訴量下降

該研究發現,在2008-09年度至2014-15年度之間,無工會的雇員投訴數量有少量上升,但有工會的雇員投訴數量有較大幅度下降。報告認為,投訴數量下降的原因,可能是有工會的較大型公司更守法了;或者是政府的主動巡查發現了更多違規行為,從而減少了雇員投訴的數量。

不過,報告特別提到,省府2010年實施的商業開放法案(Open for Business Act)可能起了作用,因該法案要求雇員在遇到問題時,先通過直接與雇主交涉自行解決,解決不了才向勞工廳投訴。在該法案實施後的2011-12年度,84%的投訴者稱,他們已經或已試圖與雇主接觸。

結果是,只有9%的投訴者當時仍為他們投訴的雇主工作,28%的投訴者稱他們已被解僱,15%稱他們已被裁退,24%稱他們辭職了。

該報告說,目前為止,投訴者不接觸雇主的最普遍原因是害怕。在不直接接觸雇主去解決問題的投訴者中,48%的人說是因為害怕;在仍為同一雇主工作的投訴者中,說害怕的占了65%。

沃斯蔻說,新移民或英文不好的雇員,可能還會發現,要使用這個投訴程序也不容易。比如在華人社區,政府能提供中文服務及與服務華社的機構合作就顯得很重要。

報告提出的加強執法措施包括,增加投訴的容易程度;增加對投訴的調查;增加主動巡查,包括突擊檢查;更多使用威懾力大的處罰工具。

責任編輯: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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