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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蛋可装塑胶箱?台防疫挨批像打迷糊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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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1月09日讯】农委会防检局可能采纳蛋商意见,让散装蛋一次性包材包含塑胶箱。不仅农委会副主委黄金城不认同,质疑防疫会打折扣。消基会也批评,防疫跟全民有关,却像在“打迷糊仗”!

为了防疫,避免不同蛋鸡场的病毒交叉感染;农委会于103年12月24日公告“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14条的“装载生鲜禽蛋,应使用一次性之装载容器或包材”,2年后,去(105)年12月24日上路。

农委会并于去年12月27日首度展开稽查,包含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宜兰县、新竹县、嘉义县、屏东县、澎湖县、基隆市等9县市展开查核,查核对象包含蛋商、盘商或养禽场,共查核41场,符合规定20场、21场不合格,大部分县市给予6个月改善期,并称届时复查必须全换用一次性包材,不然会开罚。

但因成本会增加,蛋商持续反弹。防检局表示,蛋商主张塑胶箱若只用一次,也可以算是一次性包材;而且蛋商在意塑胶箱支撑力比较好,一车可以叠18层,纸箱只能叠12层,运输成本不一样;塑胶箱若只用一次就丢,也拟算一次性包材。

但是督导防检局的农委会副主委黄金城今天则说,国际规范所称鸡蛋的一次性包材,就是纸箱、压出蛋型的纸盒或塑胶盒,没有塑胶箱,应做释函定义清楚,若让塑胶箱当一性包材,难以彻底稽核,“防疫会打折!”

身为律师的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副董事长游开雄表示,新制落实前已有2年的缓冲期,蛋商考量的成本增加问题,都该在缓冲期间处理了;而且母法“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本来就不会定义材质,应于立子法或行政规范,甚至是做出释函时加以明定清楚。

防疫攸关公共卫生,与消费者权益有关。游开雄说,消基会虽然还没了解为何纸箱只能叠12层,塑胶箱可叠18层,进而影响到运输成本,但是这也跟成本有关,早该讨论处理了,现在又拟采纳蛋商意见,让塑胶箱算是一次性包材,“这是在打迷糊仗!”恐有行政疏失。

他重申,行政机关应为正确的政策辩护、做足沟通,据以落实才是。(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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