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收受巨額賄賂 福建廣電系老總舒展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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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張頓綜合報導)與他人通姦的中共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原黨組書記、董事長舒展,因收受上千萬元的賄賂和一座比黃金還貴的金田黃石雕等,近日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

澎湃新聞2月19日報導了上述消息。報導稱,舒展犯罪所得的1020萬元人民幣,其中1016.9717萬元、金田黃彌勒佛石雕1件,已沒收上繳中共國庫;舒展並被處沒收個人財100萬元。

他的刑期從2014年6月11日他被拘押起至2025年6月10日止。

舒展,1951年7月生,1996年12月任福建省廣播電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2000年3月任福建省廣播電視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2003年8月任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2011年8月因年齡原因被免去相關職務。

2014年5月4日,福建省紀委對舒展進行立案調查。當時,王岐山派出巡視組組長是王正福,王正福是胡錦濤在貴州的舊部,一直在貴州任職。

同年12月7日,舒展被開除黨籍、公職處分。通報說,舒展利用職務收受「巨額賄賂」,「與她人通姦」。

舒展收受陳某甲賄賂高達961萬元

2016年9月28日,福州市中級法院就舒展受賄案作出一審刑事判決。

判決書說,舒展從2002年至2014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在人事任用、員工錄用、影視劇拍攝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陳某甲、楊某某、陳庚、陳丙、陳某寅、陳某卯、陳某乙等7人賄送的987.6499萬元人民幣、2萬美元、金條500克、金田黃石雕1件,共計折合1020.2717萬元。

判決書顯示,舒展僅收取陳某甲(另案處理)送的賄賂就高達961萬元。舒展不僅為陳某甲升任福建廣播影視集團廣告經營總公司副總經理、福建電廣電視廣告公司總經理等職務提供幫助,而且還為陳某甲女兒陳丁、女婿趙某及其他親朋好友錄用到福建省廣播影視電集團工作提供幫助。

為此,舒展從2002年至2014年間分19次收受陳某甲送的賄賂。

澎湃新聞獲悉,決書提到的陳某卯,即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原副董事長、總經理陳文廣。

舒展2014年5月落馬後,陳文廣已於2014年7月落馬。陳於2015年6月因涉嫌受賄被提起公訴。

該集團受江派大員李長春 劉雲山親睞

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成立於2004年2月8日,為福建最大的廣播、影視集團及宣傳公司,由福建廣播電台、福建電影製片廠、福建電視台等文宣機構整合而成。截至目前,共有6個廣播頻道以及10個電視頻道。

成立當年,時任主管文宣系統的中共政治局常委李長春於2004年11月25日到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東南電視台視察,對其「表示讚許」。

2006年10月11日晚,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在北京長安大戲院演出戲曲晚會《海峽情.2006梨園百花春》。曾主政福建10多年的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政協主席賈慶林、政治局常委李長春、時任中宣部部長劉雲山一起觀看演出。

2011年3月,時任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到新落成的福建省廣播電視中心考察,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隨後「傳達學習」李長春在考察時的講話。

中共文選系統一直被江派人馬李長春、劉雲山所把持,備受李長春、劉雲山重視的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其兩名最高領導先後移送司法,被外界認為是當局對江派李長春、劉雲山把持的文宣系再次清洗。

時政評論員石實表示,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曝出的以權謀私、收受賄賂的醜聞,這只是文宣系醜聞的冰山一角,而作為文宣系統主管的江派常委李長春、劉雲山,他們才真正是文宣系統的大鱷。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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