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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遭搶斷掌 未滿十八歲勞權差 台少盟籲修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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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陳懿勝台灣連線報導)5日晚間新北市17歲陳姓青少年因缺錢,持西瓜刀闖入超商搶劫,打工的丁姓少年左手幾乎慘遭斷掌,經醫師搶救下,左手掌已經順利接回,至於是否影響日後手部功能,需要持續復健及觀察。台少盟6日呼籲,此類學生打工族於深夜超商打工意外事件時有所聞,要求新任勞動部長林美珠,應透過修法與落實相關規定,提供保護未滿18歲勞工不受剝削與虐待的措施。

新莊分局表示,搶案發生在5日10時50分左右,丁姓少年在準備交班的時候,蒙面歹徒闖入店內企圖行搶,丁姓少年遭凶嫌持刀連續砍殺頭部、胸部、手臂,其中左手掌幾乎斷掌,消防隊抵達後將傷者送往亞東醫院急救。

亞東醫院表示,丁姓少年分別由骨科、整形外科共3位醫師輪流接力進行顯微手術,歷經13個小時才完成,後續仍將評估恢復狀況,以及手部功能復健。

而在6日凌晨2時許,警方接獲通報到新北市樹林區醫院調查,發現17歲的陳姓青少年是超商搶案的嫌疑人,他並坦承因為缺錢花用,才企圖搶劫超商。

青少年打工族職災及意外事故頻傳,台少盟祕書長葉大華表示,台少盟在兩公約影子報告及國際審查會議中,提出關切16至18歲青少年打工族深夜勞動的問題,但勞動部回應卻是「未滿18歲的兒少從事勞動的人數很少,且現行制度完備」,忽視目前15至19歲青少年勞工超過十一 萬人,並有相當比例的青少年打工族,於未滿5人的微型企業工作,屬於未被強制納入勞保的對象。

台少盟呼籲林美珠應積極面對並回應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結論意見,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五章,增加未滿18歲從事勞動之少年工作時間規定,另外,參照國際勞工組織的建議,增加「年滿16歲,未滿18歲者不得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來保障安全與權益。◇

責任編輯: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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