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案中討債公司被起底 中共官員黑影憧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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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3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慧心綜合報導)山東催債人被殺案,將高利貸暴力催債現象推出水面。隨著「辱母殺人」案中討債公司的被起底,輿論逐漸將焦點轉向高利貸與黑社會背後的保護傘。

有評論稱,警察不作為是因為高利貸已是地方權貴與黑惡勢力的粘合劑。

「辱母殺人」案中催債手段的邪惡與變態,讓輿論一邊倒地同情行兇殺人者,而一審判決結果更激起民憤,輿論掀起的風暴不亞於楊佳殺警察、鄧玉嬌殺官。隨著事件的持續發酵,民眾將眼光轉向其背後的因素,是什麼讓這些行惡者如此肆無忌憚?

催債手段殘忍 高利息引官員放款

北京時間3月26日「暴風眼」起底了辱母案中的催債團伙頭目吳學占。

文章介紹,吳學占,35歲,山東省冠縣東古城鎮陳井村人,初中未畢業即在社會晃蕩,數年之後進入賭場,跟隨賭場大哥「放水」,並賺取了第一桶金。而後,以地產公司做「外衣」,依靠高息攬儲、高息放貸逐步壯大。

向吳學占借過高利貸的冠縣工業園某企業主劉衡(化名)透露,「不管是不是違法,他(吳學占)都會想盡一切辦法折磨你,超出你的承受極限,達到他的目的。」

「辱母殺人」案中,母親被摁進馬桶,只是他們催債的手段之一。劉衡記得,吳學占一名下屬曾向他炫耀過一個催債的例子,此事發生在河北與山東搭界的大橋上。「把人捆起來向河裡扔,他們拿著繩子,淹的差不多了,再提上來。」劉衡說,扔進河裡的人,承受不住了,只好向親戚朋友借錢或借別的高利貸還上吳學占的貸款,方才罷休。

劉衡還透露說,在高利息的誘惑下,吳學占在冠縣的知名度越來越大,包括政府公職人員等都樂意將錢放在吳學占處。

劉衡說,外界把錢放到吳學占處,月利息起碼在2分或3分,吳學占放出去的錢月息通常在1毛。「這個也是看人,不固定的,如果誰對他的影響大,權利大,他就給誰回報大」。

文章還引述一名已退休的冠縣交通局官員的說詞,在2012年左右,公職人員參與放貸是普遍現象,「大家認可他,回報大,有辦法,有手段。」

討債公司竟在鎮政府駐地

據封面新聞報導,在「辱母殺人」案中,吳學占是以泰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義高息攬儲,並招攬閒雜人員從事高利貸和討債業務。

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裡,該公司顯示為在營(開業)狀態,成立於2012年7月9日,法定代表人吳學占。經營範圍是: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屋出租;物業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地址為冠縣東古城鎮政府駐地。這家公司為何會在鎮政府駐地?它和東古城鎮有無關係?

3月26日,封面新聞記者致電東古城鎮政府,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泰和房地產公司之事,也不認識吳學占。說完便以「不方便」為由掛斷了電話。

該報導還曝光吳學占的兩次借貸糾紛案:華潤軸承借款案,與聊城利民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民間的借貸糾紛案。其高額貸款利息在當地法院的多份判決書中都被確認存在,但二人所涉的案件,並未有任何判決宣布其「高利息」違法。

「高利貸是地方權貴與黑惡勢力的粘合劑」

網文《從山東高利貸案,看中國高利貸團伙模式和演化》表示,高利貸團伙的部分資金來源於當地政府官員。「因為有政府官員參與的高利貸,才能夠保證催收,黑社會催收只是檯面上的玩意,各種小企業主惹不起的官員和部門,才是高利貸團伙催收時,最先使用的工具,而且是最有效的工具。」

文章還稱,高利貸最早是扒著銀行吃銀行。比如以前銀行分支行行長故意拖延貸款放款時間,讓借款人從分行行長這裡借「過橋貸款」,高利盤剝。這個模式從2003年開始,一直到現在,「只要銀行存在的一天,就能夠接著吃的,一直吃到被抓」。

原《南方週末》調查記者,《財經》雜誌高級記者楊海鵬撰文《高利貸現在已是地方權貴與黑惡勢力之粘合劑》則認為,如今的中國大陸經過大維穩後,以「黑社會」為代表的法外暴力,已與地方權力整合,用於打擊上訪、拆遷征地等「委託公務」。

「辱母殺人案」中之暴力討債團伙,即參與征地拆遷,也參與暴力討債,還接受醫院委託,「打擊醫鬧」。從此中判斷,這個暴力團伙之賦權,即有強大之官場背景,在法律上他們無權施暴,但事實上他們已擁有此權力。

文章表示,高利貸團伙之放貸資金,相當數量來自宦囊。基層官員多對各種理財,風險無法控制的股票證券投資興趣不大,而樂於將個人資金投入地方的高利貸市場,因為他們在所屬地區有能力控制風險,轉嫁風險於其他放貸者和銀行。

辱母案中,輿論指責警察瀆職,文章則認為,「(警察無作為)怕是有力量使之無法安全地執行職務,因為高利貸暴力討債背後,都有盤根錯節的地方權力背景。本質上,一審這種『歪判』背後,是地方與上級的司法權爭奪。」

中共官員腐敗黑金用於放高利貸

據阿波羅網報導稱,部分中共官員將貪污、受賄的腐敗黑金用於放高利貸。2016年5月23日,受賄4,00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的中共雲南省曲靖市委原副書記李雲忠獲無期徒刑。這4,000餘萬被用於購買房產、車輛以及放高利貸。

2016年3月,中共雲南省保山市昌寧縣委原常委劉傑,在擔任中共交通局長的5年裡,採取簽訂虛假合同、虛開發票、虛增工程量、提高工程單價、多撥付工程款等手段,套取公路保通搶修費、項目建設工程款等600餘萬元,用於償還個人借款、發放高利貸等。

2012年3月底落定的中共珠海原副市長冼文受賄案,稱其利用職務之便,通過受賄、收紅包、放高利貸等非法謀財共1,600餘萬元。

2013年5月,溫州一場民間借貸糾紛引來廣泛關注,其中剛剛退休的中共溫州龍灣區民政局副局長池秀媚,起訴溫州瑞安的一對企業主夫婦,要求返還借款本金8,493萬元及利息2,208萬元。池秀媚因此被稱為史上最富億元中共科級官員。

從2008年至2012年的五年間,池秀媚僅僅是通過銀行匯給被告人陳飛燕的資金就高達3.97億元。借款月息一般在3分左右,高息達4.5分,甚至6分。而當時她正擔任中共溫州龍灣區民政局副局長,每年的工資收入只有8到9萬。#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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