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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上網走漏個人信息 加拿大人高枕無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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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3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編譯報導)隨著美國國會在3月28日通過決議,允許互聯網服務提供商( ISP)出售或共享用戶數據,加拿大人是否要擔心自己會面臨同樣的問題呢?

美國的決議意味著,「出售或者與第三方共享用戶的瀏覽記錄和其他個人資訊之前,必須先取得用戶同意」的條款將被廢除。

加拿大互聯網政策與公共利益診所的律師伊斯雷爾(Tamir Israel)對CBC表示,加拿大人要感謝加拿大有隱私專員和廣播電視及通訊委員會(CRTC)。

有效監督

近年來兩大機構組織發布的決定,有效地限制了ISP們可以收集的用戶信息及其第二目的(如營銷)的使用,除非用戶同意。

例如,2013年隱私專員調查加拿大電信巨頭貝爾的相關廣告計劃。當年貝爾公司通過收集用戶消費習慣等的詳細信息,方便第三方提供有針對性的廣告。

換句話說,廣告客戶可以盯准訪問某些網站的貝爾用戶。可利用他們的瀏覽歷史記錄或經常使用的應用程序,推斷用戶的興趣;還可以按年齡、手機型號或信用評分進一步確定廣告對象。

然而貝爾採取的是自動納入,除非用戶特別選擇退出。之後聯邦隱私專員展開了調查,以應對前所未見的大量投訴。

隱私專員埃特裡恩(Daniel Therrien)當時建議,貝爾應該採取讓用戶選擇加入的方式。他認為,貝爾不能假設,客戶沒有選擇退出,就是同意他們的私人信息可被使用。貝爾最終選擇放棄那一營銷計劃。

根本不存在數據共享?

儘管加拿大的ISP們無法在未經您同意的情況下,與第三方共享個人信息,但並不意味著他們完全沒有那麼做。

例如,羅渣士、貝爾和研科都表示,未經同意,他們可能與第三方分享已剔除可識別個人身分的用戶信息。

研科的說法是,那可能用於「研究、規劃或產品及服務的開發」。貝爾稱,可能是為了造福社會,例如協助市政當局進行交通規劃,為公司及其合作夥伴提供分析市場營銷報告。

研究人員已經發現,在某些情況下,被剔除了可識別個人身分的信息,與其他數據來源相結合時,用戶還是能夠被重新識別出來。

責任編輯: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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