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訪民李玉琢與自由亞洲電台主持人谷季柔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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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6月17日訊】谷季柔:老百姓的聲音你好,我是谷季柔。
李玉琢:谷女士,
谷季柔:你好!
李玉琢:你好!嗯,我是桂林冤民李玉琢。
谷季柔:唉,你好!
李玉琢:原來我跟你說呢就是講嗯我向法院哪嗯申訴啊,
谷季柔:嗯,
李玉琢:申訴現在是,2017年5月8日,桂林市中級法院駁回我的申述,
谷季柔:哦,
李玉琢:駁回申述稱:我沒有經過公安機關的批准,於國慶節在七星公園大門口舉牌抗議嚴重影響了公共場所的正常秩序,構成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公安機關對申述人訓誡是行政措施,不影響對申訴人追究刑事責任。憲法 第三十五條 是中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三條 是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2015年10月1日,我在七星公園門口的小廣場聲援反腐並舉牌「強烈抗議中組部部長(趙樂際)胞弟(趙樂秦)書記強拆我的合法住宅」,這一舉動是符合憲法法律規定的。
10月1日當天,桂林市公安機關已將我和周金鳳抓捕到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對我們的舉牌抗議行為進行了訓誡,桂林市公安機關認為我們的舉牌抗議行為沒有犯罪,兩個小時後我和周金鳳隨桂林市疊彩區信訪局張局長一同回家,張局長說沒有事了。這說明我們當時的行為沒有犯罪!!!可是9天後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副局長張韜又以我10月1日的舉牌抗議行為將我抓捕並對我判刑1年。為什麼張韜能執法犯法,對我打擊報復,嚴重侵害我的人權???為什麼張韜能夠駕馭憲法之上???誰都知道這是政治案件!!!
2015年11月12日我被桂林市七星區人民檢察院以危害國家安全罪、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罪等對我實施批捕。批捕我的檢察官對我說:為什麼要逮捕你,你自己心裡應該很明白,他提到了一個人的名字就是趙樂際。這更加說明他們判我1年就是政治案件!!!
我出獄後就是講還有過渡費呀上次也跟你說了我的過渡費的事情啊,
谷季柔:嗯,
李玉琢:對於我的過渡費,桂林市秀峰區政府拖到現在還是不給。2014年桂林市委書記趙樂秦以「市長工程」為名強征桂林市啤酒廠宿舍、桂林市鍋爐廠、達爾曼大酒店的土地作為華潤集團的開發用地。而安置給住戶的住房屬違章建築,我不同意簽訂搬遷協議。2014年9月1日桂林市政府沒有走程序,避開桂林市主管拆遷部門的監管,也沒有讓法院下達強拆令給我,就非法強拆了我的合法住宅!桂林市秀峰區政府未按市規劃局的批文建房,而是違規提高市規劃局所批覆的「容積率」等規定,違規建了50多萬平方米的違章建築。從2014年趙樂秦以「市長工程」為名強征土地到現在已有3年,所有簽訂搬遷協議的桂林啤酒廠住戶都沒有得到房產證,同時桂林市秀峰區政府也停發給桂林啤酒廠住戶的違約金。
谷季柔:嗯,好,李先生,今天因為時間限制,我們沒有辦法再重複你的這個事情了,你這個案件呢詳細情形你就在我們那個Skype上面去留言好了。
李玉琢:還有一點,那我說完好嗎?
谷季柔:好的,快點!
趙樂秦的「市長工程」留下了很大的後遺症!市政府安置給住戶的住房屬違章建築,3年了也辦不到房產證。桂林市秀峰區政府拒絕支付給我過渡費和違約金,桂林市啤酒廠住戶的違約金也拖著不給。啤酒廠宿舍有450戶住戶,每戶的違約金按每年平均2萬元人民幣計算,就拿啤酒廠宿舍450戶住戶來說,每年的違約金就是900萬元人民幣。這麼多錢到哪裡去了?
趙樂秦就是仗著他在京做高官的胞兄中央組織部部長趙樂際在桂林為非作歹,濫用權力,干涉司法,欺壓百姓!他就是嚴重侵害老百姓人權的惡官!
現在我被逼得啊都沒辦法活下去了,很艱難哪!
谷季柔:嗯,是,是!好的,謝謝你的控訴,那今天我們暫時先談到這,我們可以改天再談談更多的詳情。
李玉琢:嗯,好!
谷季柔:好的,謝謝李先生!
李玉琢:嗯,好,謝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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