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新規管制進口中藥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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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8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王姿懿洛杉磯報導)美國食品藥物監管局FDA,今年5月開始實施《外國供應商驗證計畫》(Foreign Supplier Verification Program,簡稱FSVP)新法,要求美國食品進口商與其供應商,對所進口的食品及相關安全問題負起責任。這也讓以往無法可管的中醫中藥保健品,獲得相應的管制。

《外國供應商驗證計畫》隸屬於美國2011年推出的《食品安全及現代化法令》(FSMA)下的措施,規定進口商必須標示進口食品已知或可能的危害,還得保證食品供應商遵循所有規則。

美國保健食品醫藥協會榮譽會長任麗萍表示,由於過去FDA不監控進口中藥,將中藥視為食品添加劑,導致進口中藥品質參差不齊,進而對消費者造成危害。「比方說有一些人,因為吃中藥,造成肝臟、腎臟的損傷。」嚴重者甚至有中毒身亡的案例。

FSVP也要求進口商必須審核供應商的生產活動。如果出現問題,進口商需要採取適當糾正行動。

FSVP的六項要求包括:(一)評估食品風險,包括「危害分析和基於風險的預防控制」(HARPC)和生產程序的食安現狀;(二)檢驗供應商,包括現場檢查、審查供應商相關食安紀錄、產品採樣試驗、審查供應商的履約歷史;(三)針對投訴執行的糾正措施;(四)每三年定期評估食品與供應商;(五)進口食品報關時的供應商核對;(六)書面英文相關記錄的保存。

任麗萍也提到,看似進口食品的門檻高了,事實上是給進口商開了大門。「因為你只要按照規矩做,你只要符合美國FDA的要求、海關的要求、農業部的要求,你的產品就可以順利的進來。」

本週日(8月20日)下午兩點至五點,在美國同仁堂洛杉磯醫學中心(141 Saint Joseph St., Arcadia CA 91006),由美國保健食品醫藥協會舉辦的座談,將講解這項最新法令,並提供進口食品相關的現場答疑。有興趣的民眾請事先電話訂座:626-255-3088陳十美會長。◇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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