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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告市長歧視亞裔生 訴訟案勝算多大?律師解析

13日晚,一些華裔家長參加律師的問答會,希望控告市長能成功,讓自己的小孩能公平得到高質教育。 (蔡溶/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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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華裔家長及維權團體訴訟紐約市長的訴訟案,標誌著有關特殊高中招生改革爭議的最新轉折。這起訴訟案的法律基礎是甚麼?如何進展?勝算有多大?訴訟案又會引導教育政策走向何方?為亞裔群體帶來甚麼樣的影響?13日晚,一些華裔家長參加律師的問答會,踴躍發言,希望控告市長能成功,讓自己的小孩能公平得到高質教育。

原告律師太平洋法律基金會律師湯普森(Joshua Thompson)說,訴訟案的第一個動作是向法庭申請禁令(injunction)動議,阻止「探索」擴大項目的實施,對此,市長白思豪有30天的回應時間,然後,針對市長回應,原告方有40天的時間提出反對。

湯普森律師說,希望在明年3月份之前解決「禁令」的問題,這項訴訟案將向紐約州參議院傳遞這樣一個信息:市長針對特殊高中的改革涉嫌歧視亞裔學生,違反憲法條文。不過禁令只是暫時性的,目的是阻止市長推動州議會廢除特殊高中SHSAT入學考試。如果訴案成功,法官將宣佈「探索」擴展項目違憲。如果不成功,他們也做好打到最高院的準備。

據瞭解,太平洋法律基金會有13個案例一直打到聯邦最高法院,其中11個案例最終都打贏。此數據說明這家古老的公益律師事務所的實力。

有家長問,紐約家長關於公平教育的訴訟案與哈佛招生歧視案,有何異同?訴訟案原告之一的紐約同源會會長陳慧華說,無論是市長白思豪還是哈佛大學,他們共同的問題是「TMA」,即認為亞裔學生太多(Too Many Asian),因而要做太多的事來「操控結果」。而公平的標誌是:「我們只控制我們如何做到最好,而不操縱結果」。

湯普森律師認為,該案比哈佛招生歧視案容易打,最大的不同是,哈佛大學一再否認指控,他們的招生政策有一套秘而不宣的標準,而市長白思豪和教育總監都「相當坦率,毫不隱瞞動機」。

例如,教育總監卡蘭薩(Richard A. Carranza)在節目採訪時表示,「我不能認同這種說法,即任何一個族裔能獨佔這些學校的錄取」(I just don’t buy into the narrative that any one ethnic group owns admission to these schools);市長白思豪也公開說,「特殊高中的錄取就應該像紐約市那樣」(enrollment at the specialized schools should look like new york city)。

「這些話顯然是出於種族歧視,這就是我們起訴的原因。」湯普森律師說,無論膚色如何,這些學校其實都應向合格的學生開放。無可否認,紐約市是多元的城市,但歧視某些少數族裔,而偏愛另一些少數族裔,或發動一個少數族裔歧視另外的少數族裔,這並不是實現紐約市多元化目標的方法。

太平洋法律基金會針對該案開設了網頁,如果民眾對該案件的進展有興趣,可以關註: Pacificlegal.org/NYCdiscrimination。◇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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