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名落馬的中共法院院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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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26日訊】1999年,中共江澤民集團打壓法輪功以來,各地法院執行迫害政策,誣判法輪功學員,將信仰「真、善、忍」的修煉人送入冤獄,造成無數家庭支離破碎,很多人在監獄酷刑下,致傷、致殘、致死。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7月,僅吉林省一地,被法院枉判的法輪功學員就達1,292人之多。2018年上半年,至少430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涉及的非法庭審383場。已知被非法判5至10年重刑的法輪功學員有74人。全國各省份對法輪功學員的誣判至今未停止。

與此同時,一些為中共賣命的法院正、副院長們,也紛紛厄運相隨。本文僅列舉七十餘名中共法院院長,他們都是被官方網站公開通報、審查、免職、判刑等。

奚曉明,最高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二級大法官被判無期徒刑

奚曉明

奚曉明,1954年出生,北京大學法律系經濟法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2004年6月至2015年8月,任最高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7年2月6日,因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

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群體的迫害後,最高法院就成了執行其迫害政策的前沿陣地,他們發布毫無法律依據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使法官們放棄良知與道義,誣判、枉判法輪功學員而不負法律責任。

奚曉明在任期間,在對法輪功學員的申訴案件上,都根據中共的要求斷案,見下面一例:

李志勤,河北寧晉縣小棗村法輪功學員,在2007年9月12日晚,13個寧晉縣國保大隊人員翻牆,闖入室內,摸黑毒打李志勤,直到他奄奄一息,才把他抬走。

警察告知其家人,李志勤是「突發心臟病死亡」,李的屍體被強迫火化。

在2012年,其家屬申請國家賠償,邢台市法院和河北省高級法院相繼駁回申訴。當地國保還把申訴人李志勤的兒子抓到邢台洗腦班拘禁一個多月,逼迫其放棄告狀。

2014年3月13日,案件的代理律師及李志勤的親屬向北京最高法院提出申訴,遭當地電話威脅。

2014年8月28日,最高法院做出立案通知,駁回的文書顯示2014年9月28日即已審結,而家屬、律師一直沒得到消息。律師氣憤地說:「想不到最高法院更黑!簡直是枉法裁定!」

作為最高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的奚曉明,對此申訴案件不作為負有責任。

李威,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院長被雙開

李威

李威於2006年10月任大連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共黨組書記、代理院長,於2008年1月又任院長。

2015年1月15日,法院院長李威被 「雙開」。

李威在任職期間迫害大連法輪功學員的典型案例:

法輪功學員王永航曾是大連乾均律師事務所律師。2012年7月24日,王永航等十位大陸律師獲得美國「十佳維權律師」獎。

他多次為法輪功修煉者提供法律援助。先後在大紀元網站發表了致中共最高司法機關的信和致胡溫的公開信等,要求最高司法機關立即糾正錯誤,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信仰者。

2009年6月16日,王永航為法輪功修煉者叢日旭作無罪辯護,被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下密令迫害;11月27日,被沙河口區法院非法判刑7年。

王永航上訴,大連市中級法院於2010年2月4日沒有經過開庭審理就直接宣布對王永航律師維持非法原判,關押到瀋陽第一監獄。

2016年7月2日,王永航結束漫長的七年冤獄,回到家。

副教授、法輪功學員劉榮華非法勞教期滿,又被誣判十年。

獲得國家頒發的「傑出志願者」證書的法輪功學員叢日旭,被非法判刑三年。

2014年,大連各市區法院對46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所有上訴都被大連市中級法院非法判維持原判。對此,時任大連中級法院院長的李威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徐衍東,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院長被「雙開」

徐衍東

徐衍東自1998年1月起,任黑龍江省法院院長、黨組書記;2004年10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職;2005年,被「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徐衍東在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1999年,他時任省公安廳長期間,參與指揮全省對法輪功的迫害,在其指揮下,曾將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放在哈爾濱火車站入口處,上火車的人必須踩過去,對不踩照片的法輪功學員和有良知的人立即非法抓捕,而且他還派人到各市督促對法輪功的迫害。

在其任職期間,黑龍江省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中因非法判刑而致死的人數為28人。

李蘇明,廣東省蕉嶺縣法院代院長、院長被開除公職

李蘇明

2014年之前,李蘇明為梅州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後上訴,梅州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都枉法,做出維持原判的裁定。

2014年底後,李蘇明歷任蕉嶺縣法院代院長、院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練光珠在2016年6月15日上午,遭蕉嶺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5年,並被勒索罰款1萬元。

2017年6月,李蘇明因為涉嫌嚴重違紀受賄問題,被立案審查,已被開除公職。

宋景春,遼寧省鞍山市中級法院院長被判刑11年半

宋景春

宋景春,2003年1月,任阜新中院院長;2008年,任遼陽市中級法院院長,後任阜新市中級法院院長;2011年4月,任鞍山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同年5月,被提名為鞍山市中級法院院長候選人。

宋景春擔任中級法院院長11年,期間,大連法輪功學員叢中笑,於2010年11月4日在遼寧省遼陽市文聖區法院被非法判刑3年。

2014年,鞍山法輪功學員商靜、張運坤,海城市法輪功學員盧雲來、張亞芹分別被鞍山法院系統誣判4年。

時任鞍山市中級法院院長的宋景春是直接責任人。

2014年8月12日,宋景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2017年1月6日,被判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吳振漢,湖南省高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被判死緩

吳振漢

吳振漢,2004年5月,被查處;2006年11月9日,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吳振漢賣力迫害法輪功,是首批被「追查國際」發出追查通告的中共官員。

劉青峰,山東省青島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被判刑14年

劉青峰

劉青峰,2000年7月至2009年1月,任青島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在迫害法輪功方面是法院內部的急先鋒,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竟長達10年。

2004年10月,青島法輪功學員魏玉美、魏玉芬兩姐妹被青島四方區法院均非法判刑10年。

2011年4月,劉青峰由於經濟受賄和女色問題被查處,最終他被濟南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

劉亞文,武漢市中級法院院長被判刑

劉亞文,1941年6月出生, 1998年1月至2003年1月,任武漢市中級法院院長,在該院發生全國司法系統最大的貪腐案後,因受賄一千多萬而獲刑。(註﹕事實見下文)

周文軒,武漢市中級法院院長被判刑10年

周文軒

周文軒,1947年2月出生,2003年1月至2006年9月,任武漢市中級法院院長,在該院發生全國司法系統最大的貪腐案後成為劉亞文的繼任者,並高調反腐;結果,2007年9月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

劉亞文、周文軒兩人均在武漢市中級法院任職,2000年1月6日,武漢市中級法院非法開庭,枉法判決法輪功原武漢總站站長徐祥蘭8年有期徒刑;同時又枉判徐祥蘭的丈夫王漢生6年有期徒刑,並非法沒收了王漢生私有企業——武漢市深深集團有限公司的所有財產。此冤案曾一時轟動全國,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除此之外,武漢市中級法院,自1999年7月以來一直參與對法輪功的迫害,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枉法判決或維持原判。

據悉,該法院還勾結武漢各大醫院長期涉嫌參與活體摘取人體器官。院長劉亞文和周文軒均是迫害法輪功的幕後策劃和指揮者。

胡昌尤,武漢中級法院原副院長被判刑6年半

胡昌尤

胡昌尤於2004年4月7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

柯昌信,武漢中級法院原常務副院長被判刑13年

胡昌尤、柯昌信兩人均在武漢市中級法院任職,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武漢市中級法院在中共各級「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操控下,偽造事實,誣陷、栽贓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先後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重判。

在2000年,該院就有三名法官涉嫌職務犯罪被查處;2002年,又發生涉案人數多達53名法官的集體貪贓枉法的串案。2004年4月7日,該院原常務副院長柯昌信和副院長胡昌尤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和6年6個月。

涉案人員中,還包括3名副庭長、7名審判員、1名書記員,各被判刑2年至13年不等。

此外,該院還有9名法官受到紀律處分,30名處級以上幹部調離崗位,被調整者占全院七十餘名處級以上幹部的近一半。

在胡昌尤、柯昌信任職武漢中級法院副院長期間,該法院枉法判決法輪功學員徐祥蘭8年徒刑;同時又枉判徐祥蘭的丈夫王漢生6年徒刑,並非法沒收了王漢生私有企業——武漢市深深集團有限公司的所有財產。#

(待續)

資料來源:明慧網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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