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止提供免費服務 律師:中共不讓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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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3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漢、周慧心採訪報導)中共司法部近期要求律師「未經許可不得接受外媒採訪」。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近日也推出新規定,要求律師不得提供免費服務。美國華府人權律師葉寧表示,這是非常惡毒的規定,中共怕好人,所以要綑綁律師跟它一起做壞事。

不准律師接受外媒採訪

近期,大陸各地司法局向律師發出通知,不准律師於中共兩會期間在網上、微信及微博上「傳播不良信息和發表不良言論」,違者將受到處罰。3月12日有律師在微信群裡轉發一條帶有警告性的消息稱,中共司法部嚴禁外媒採訪中國律師,也禁止中國律師接受外媒採訪。

中共近期不僅不讓律師接受外媒採訪,而且還不允許律師提供免費服務,稱違者將受到處罰。美國華府人權律師葉寧表示,這是非常惡毒的規定,中共怕好人,所以要綑綁律師跟它一起做壞事。(網路圖片)

葉寧表示,這是霸王條款,是違反憲法的。「那是根本剝奪公民的言論自由,違反憲法第三十五條,同時也違反了中國參與締結的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以及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

另外,這還會引起巨大的國際反彈。他解釋說,中共向美國和歐洲大規模地派出本國代理人,美國沒有規定說美國律師不能接受中共新華社的採訪。

湖南省冷水市司法局在兩會前向律師發出通知,要求從2月26日到3月18日不許任何律師在網絡、微信、微博等傳播「不良信息」,違者將五年內不准參與法律服務。

什麼叫不良言論?山東草根律師李向陽表示,捍衛法律的尊嚴、挑戰司法腐敗的一些言論應該是好的言論。「但是有官員認為,你即使是守法的人,只要危害了他們的利益,那就是不良言論。」

葉寧表示,這條懲罰措施很惡毒,比吊銷執照還要毒辣。「根據中國的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當事人是可以聘請自己的親友或其他人做自己的律師的,所以只是單純的被吊照的話,很多律師還可以繼續以當事人親友的名義來代理案件。現在中共越來越『精明』了,連以非律師的資格來參與訴訟的權利也剝奪了。」

李向陽說:「中國不是沒有法律,但是在中共當下,很多情況是法律得不到體現,強權勢力往往強姦法律。言論自由是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禁止公民與他人交流的人一定是邪惡的。」

規定律師不能提供免費服務

中共全國律師協會近日推出「律師業務推廣行為規則」,其中一條規定: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在推廣業務時,不可以「不收費」或者「減低收費」,法律援助案件除外。

維權律師遲鳳生對「自由亞洲」表示,憑著「低保證」,非常窮的人可以從法律援助中心找律師,但是法律援助律師不像維權律師這麼專業,因為維權律師積累了很多經驗,所以同樣一起案件,好的律師能提出非常多的問題。

維權律師黃沙也認為當局為弱勢人士提供的免費法律援助服務難以和維權律師自願提供的無償服務相提並論。

葉寧表示,中共的這項條款是有針對性的,是明明白白針對「低端人口」的。「中共把低端人口剝奪得精光不算,還一點做人的尊嚴都不留給你」,他說,「表面上棍子是打在律師身上,但實際上,它真的要打擊的是做律師的高尚的人道主義。律師不要錢,完全是出於良善、良知這種高尚的品德。」

葉寧介紹說,美國強制要求律師,一年至少要為一個沒錢的訴訟人提供免費的服務,否則不可以更新執照。

「這是鼓勵好人,而中共是專門打壓好人的。在中共統治的社會裡,你絕對不能做好人,做好人就會威脅它的惡行,它不讓律師成為好人,要跟他們一起做壞事。」他說,「如果你不跟我保持一致的話,我就剝奪你的飯碗,讓你也變成低端人口。」

李向陽認為這個規定是反人類的、反道德的。「律師免費代理,這是人道精神的體現,為什麼成了被禁止的行為了呢?他們亂下規定,違反了法律道德,這是應該受到法律制裁的。」

他說:「現在中國社會之所以這麼亂,民眾被欺凌,就是強權勢力有法不依,亂制定一些強權條款來迫害人民。」#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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