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一落馬副市長曾有3個名字6個身分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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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22日訊】今年7月,中共內蒙古通遼市原副市長許亞林以受賄、貪污、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6項罪被判無期徒刑。日前該案細節被曝光,許亞林被指擁有3個名字、6個身分證號碼,收賄5,000餘萬元,挪用公款3.97億元等。

《檢察日報》8月21日披露了上述內容。現年55歲的許亞林長期在通遼市工作,2000年12月起先後任通遼市科爾沁區大林鎮黨委書記,通遼市科爾沁區副區長、庫倫旗旗長,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2013年1月任通遼市副市長。

許亞林自2001年至2015年14年時間,在工程發包、工程款支付、低價購地、違規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少繳土地出讓金、返還土地出讓金、購買廠房等方面,收受34名行賄人100餘次送予的款物4,000餘萬元;收受5名借款人送予的款物1,000餘萬元,為他們從通遼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國有資產公司借公款3.97億元;收受行賄人送予的現金30萬元,為其修改集體決定的政府扶持資金數額。

其中,在2008年至2015年期間,許亞林時任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一個綠化公司控制人嘎某向其先後主動行賄20餘次,累計1,200萬元。

許亞林也曾主動索賄。他曾多次派人向一名承建政府項目的開發商索要「辦公經費」。180萬元到手後,許亞林並沒有用於解決開發區的辦公費用,而是用其中的90萬元買了茅台酒,其所購珍藏15年的茅台酒每瓶市值高達5,000至6,000元。

許亞林管理自己貪腐的財物時,有四大「套路」:假身分、他人託管、轉移海外、藏匿。

起訴書指控許亞林擁有3個名字、2個身分證和6個身分證號碼。

許亞林先後以「巴特」的名字在北京市豐台區、朝陽區購買了兩套房屋和一個車位。行賄人羅某不僅為其繳納房屋購置稅和車位費,還購置了家具、電器。

2013年至2014年,許亞林讓代為保管受賄款物的李某某,將人民幣1,600萬元兌換成美元,再通過地下錢莊祕密轉入美國,由在美國定居的朋友張某以許亞林妻子的名義存入銀行。

2015年初,覺察到風聲不妙的許亞林開始轉移財產,與行賄人、共同貪污人、公款使用人和家人全方位訂立攻守同盟。

對於在北京的房子,許亞林讓羅某和自己的大姐許某,將房屋、車位過戶到許某女兒名下,並讓大姐向羅某退還了其代繳的房屋購置稅、車位費,還讓羅某把其購買的家具、電器拉走。

對於放在家中的現金、貴重金屬和古玩,許則採取了藏匿的方式。他先與開發區一家企業的老總魏某密商要求換一處房屋,並購置保險櫃。魏某將3個1米多高的保險櫃安放到屋裡後,把房屋鑰匙悄悄交給了許亞林。

據報導,許亞林避過妻女,將多年藏匿於家中的現金、貴重金屬和珠寶,裝滿了6個皮箱。因置換的房屋樓層較高,搬運不便,許亞林就通知其司機小王為其搬運,將6個沉甸甸的皮箱提到屋內。

不過,儘管機關算盡,許亞林也沒有逃過被查的命運。2015年11月3日,許亞林被公布落馬,一週後被立案偵查。與許亞林有關的29名行賄人、5名同事和下屬,也都被立案偵查、提起公訴和審判。#

責任編輯:李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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