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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後巷屋政策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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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多倫多房貴租金貴,市府允許部分區域業主建後巷屋出租,既可以為多倫多提供出租房房源,又可讓業主增加收入減輕房貸負擔。最近,多倫多後巷屋政策生效,關心建後巷屋的業主越來越多。

為增加房源,多倫多市議會於6月底通過一項修正案,允許市中心和東約克(East York)的業主建後巷屋(laneway suites)。如今,這項新政策已正式實施。

多倫多市府允許一些業主在自家后巷區域建後巷屋。(多倫多市府提供)

在多倫多的一些老街區,每排房子之間都有用於放垃圾和雜物的巷道。這些巷道多年來沒得到很好的利用。修正案通過後,市中心和東約克居民可在後巷裡蓋房。

市府允許橘紅色區域(多倫多和東約克)內的業主建後巷屋。(多倫多市府提供)

後巷屋是指屋主在自己的地產緊貼到路邊的區域,建造第二座住房。目前溫哥華、渥太華和里賈納(Regina )都允許建後巷屋,多倫多只有相當少的這類房子。

據多倫多社區委員會今年5月公布的報告,整個多倫多市約有2,433條巷道,總長度約295公里。如果在這些巷道上蓋房,預計能為數以萬計的家庭提供住所。

多倫多副市長蓓勞(Ana Bailao)說,後巷屋可用來租賃,有助於解決出租屋短缺問題。同時,業主可用這筆收入支付房貸。這樣一來,更多人將有能力買房。

效仿溫哥華

近些年,後巷屋在西海岸越來越受歡迎。早在多倫多市議會投票通過之前,房屋緊缺的溫哥華已通過後巷屋增加出租房源。

據溫哥華市府透露,自2009年首次採用後巷屋住房計劃以來,該市已向房主發放約3,000份許可證。2017年,後巷屋占大溫哥華地區新房總量的12%。

有些溫哥華房主選擇經濟型後巷屋。房子結構將採用鋼框架預製板,使得蓋屋過程更環保、更快捷、更實惠,比傳統木製結構的搭建時間縮短50%~75%。所有材料全部來自加拿大。對於那些債台高築、無法再貸款的屋主來說,經濟型後巷屋是一種理想選擇。

建後巷屋的費用

有投資經驗的註冊地產經紀何人可(Charlie He)告訴大紀元,如果要新建後巷屋,就要包括暖器、廚房、衛生間,成本至少10萬加元,甚至20萬元。具體金額取決於建築材料、採光方式、面積大小、製冷設備等因素。

業主修建後巷屋之前,必須向多倫多市府遞交申請,還需支付多項費用。據市府在今年4月公布的報告,截至2018年1月1日,申請後巷屋的相關費用,包括4.1萬多元的地皮用途修訂費、3.9萬多元的官方計劃費及2.1萬多元的工地計劃控制費。

市議會出於安全考量,要求業主遵守以下規定:後巷屋必須是獨門獨戶,高度不可超過兩層或6米,寬度不可超過8米,長度不能超過10米;必須與現有房屋後院相距5~7.5米;在後院線(rear property line)以內至少1.5米;後巷屋入口與公共街道之間的距離不得超過45米,以便消防車進出。

經紀:擴建後未必好賣

何人可說,後巷屋肯定會增加原有住宅的附加值,改善居住環境。不過,建後巷屋後,房子未必更好賣。在多倫多,有巷道的房子大多位於市中心附近。例如,Bloor Street以南、  Queen Street以北、 Spadina Avenue以西以及Dufferin Street以東一帶。

「這些房子大多無空調,面積很小,建於上世紀50~60年代,」何人可說,「如果原有住宅面積1,200平呎,添加400平呎的後巷屋之後,兩套房一起出售,會比以前單獨賣主屋容易很多。如果主屋面積5,000平呎,新增400平呎的後巷屋意義不大。」

市府禁止房主單獨出售後巷屋,就像地下室一樣。何人可預計,這意味著新政策實施後,多倫多整體房屋的數量不變。所以,這項新政策對多倫多房市的影響很小。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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