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牆上寫法輪大法好 黑龍江七旬夫婦遭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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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3月02日訊】黑龍江雙城79歲的趙興有和77歲的老伴史桂芝,因自家院牆上噴塗有「法輪大法好」字樣,於2019年1月上旬,趙興有被冤判3年6個月,史桂芝被冤判4年。

明慧網報導,2017年11月,雙城房產一工作人員去趙興有夫婦所居住的水泉鄉趙家村一村民家,給該村民的房屋拍照,發現趙興有夫婦家的院牆上噴寫有「法輪大法好」的字樣,因不明法輪功受真相,此人把字拍照下來,傳給雙城區公安局、「610」(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

11月11日,在公安局、「610」操控下,以當地派出所所長蘇永生為首的警察將趙興有夫婦綁架,送到哈爾濱體檢。史桂芝因體檢不合格,被放回家;趙興有被劫持到雙城看守所,被關押六天後釋放回家。

派出所還指使保人監視他們,不准往牆上寫字、不准煉功、不准接觸修煉人等。

同時,雙城公安局警察又構陷兩位老人,將二人吿到哈爾濱市法院。2018年9月10日,法院下非法逮捕通知書後,派出所蘇永生等又綁架了夫婦倆。

趙興有被劫持到雙城看守所非法關押,史桂芝因體檢不合格被放回家。

2019年1月1日,史桂芝再次被非法抓捕。2019年1月上旬,趙興有被冤判3年6個月,被關入哈爾濱市呼蘭監獄;史桂芝被冤判4年,被關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已近八旬的趙興有和史桂芝,因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23年不用吃藥打針,史桂芝患了40年的頭痛病好了,一身病不翼而飛。他們希望把自己在法輪功中親身受益的美好告訴每一個有緣人,卻因此被中共冤判入獄。

在中國大陸,誰信仰「真、善、忍」,就會遭到中共慘無人道的迫害,即使是老年修煉者。

以下是更多案例:

2019年1月11日上午,山東招遠市82歲的法輪功學員郭振香因向人們講述法輪功真相,遭夢芝派出所警察綁架。僅僅幾個小時後,郭振香在派出所被迫害離世,其遺體被派出所警察私自送到招遠殯儀館。

2019年1月7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法院非法判刑九位法輪功學員,並遭勒索罰款,其中七位為老年人,如下:

張明朗,男,82歲,被冤判5年,遭勒索罰款10,000元;
張新偉,男,89歲,被冤判3年,遭勒索罰款4,000元;
岳映聰,女,70歲,被冤判4年,遭勒索罰款6,000元;
康尊六,男,71歲,被冤判3年6個月,遭勒索罰款5,000元;
代萬義,男,70歲,被冤判3年,遭勒索罰款4,000元;
祝天貴,男,71歲,被冤判2年六個月,遭勒索罰款3,000元;
周麗華,女,62歲,被冤判4年,遭勒索罰款6,000元。

李玉方,70多歲,哈爾濱法輪功學員,遭綁架後,在家人不知曉的情況下,於2018年11月27日被道外法院祕密判刑一年;12月25日,又被祕密關到哈爾濱女子監獄。

劉殿元,1938年出生,遼寧省凌源市小城子鄉肖杖子村法輪功學員,2016年4月7日,被非法庭審後,被冤判11年。#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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