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競唱歌曲涉侵權 國外版權方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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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4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佟亦加綜合報導)4月6日,索雅音樂版權方在微博發布聲明,稱大陸音樂競演節目《歌手2019》中演唱的四首歌曲未經授權,要求湖南衛視芒果台及相關責任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與公司協商解決賠償問題。

陸媒新浪財經4月6日發表「界面新聞」的文章稱,4月5日晚播出的《歌手2019》「歌王衝刺賽」,將歌手們的競唱推向白熱化。但節目播出後,很快便有樂評人披露,「聲入人心男團」及其幫唱嘉賓迪瑪希,當晚串燒皇后樂隊的四首經典歌曲《We Are The Champions》、《We Will Rock You》、《Love of My Life》和《Bohemian Rhapsody》涉嫌侵權。

4月6日,索雅音樂版權在官方微博聲明稱,並未授權湖南衛視《歌手》及芒果TV以翻唱、互聯網傳播等形式使用上述音樂作品,因此要求節目方或相關責任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與公司協商解決賠償侵權問題。

截至4月7日下午,湖南衛視尚未作出任何公開回應。

資料顯示,索雅音樂版權公司是由美國的Sony Music Entertainment、日本的Sony Music Entertainment(Japan)和邁克爾·傑克遜共同組成的全球音樂版權公司,擁有甲殼蟲樂隊、邁克爾·傑克遜及鮑勃·迪倫等眾多世界頂尖音樂人的詞曲版權。它於2012年完成對百代音樂版權公司(EMI)的收購後,又將百代曾經的標誌性藝人如皇后樂隊、斯汀和艾美·懷絲等的版權納入囊中。

事實上,不僅以上四首歌曲,而且波琳娜和耿斯漢當晚演唱的《Shallow》、劉歡和袁婭維當晚演唱的《City of stars》,也被樂評人質疑沒有版權。前者為2019年奧斯卡最佳原創歌曲,選自熱門影片《一個巨星的誕生》(A Star Is Born,版權較為複雜,環球音樂、華納音樂、Peer Music三家公司均有版權份額;後者是2017年奧斯卡最佳原創歌曲,出自電影《愛樂之城》(La La Land),由華納音樂版權代理。

大陸樂評人鄒小櫻表示,以上歌曲很難拿到改編權,他認為,「《歌手2019》上要重新編曲、演奏、演唱,就得拿到改編權,你得拿著編曲的demo(小樣)去跟權利者要授權。對於這些IP級的歌曲,各大版權公司在授權時都非常謹慎,授權費用絕對不會少,且對音樂作品的完整性有非常高的要求,改編權審核門檻超高。」

騰訊網4月7日引述業內人士提供的資料稱,實際上,《歌手》的侵權僅僅是大陸視頻音樂節目的一個縮影。在《歌手》之前,《明日之子》、《中國好聲音》等節目違規使用音樂作品的案例不勝枚舉。

據業界人士分析,在大陸的音樂節目中,存在著為數眾多、有意識、系統性的對音樂作品的侵權行為。從2004年《超級女聲》開播至今,音樂節目和音樂作品版權方的角力,早就為中國知識產權相關法規的制定提供了不少判例,只是不知道正處於談判中的中美貿易協議,是否包含了這部分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責任編輯: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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