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林麗明香港二十七日電)三名涉及恐怖活動而在香港被捕的蓋達組織疑犯,早前拒絕自願遣返美國受審,但行政長官董建華昨天授權同意在港進行引渡聆訊,案件將在明年初審理。
三名被告昨天被押解到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律師在庭上表示,已正式獲行政長官同意在港進行聆訊,案件將於明年一月六日進行五天的引渡聆訊。
法官表示,將於引渡聆訊時保留傳召海外證人的權利;而審訊主要涉及兩部份,包括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將三名被告引渡返美受審,以及涉及政治層面問題。
辯方律師在庭外透露,審訊除了爭議是否有足夠證據引渡三名被告赴美受審外,還會要求確保三人在赴美受審後不會面對死刑,因有關引渡條例已有訂明。
三名被告為SyedMustajabSHAH、MuhammedAbidAFRIDI,兩人為巴基斯坦籍,以及美國公民IlyasALI,他們年齡從五十四至五十七歲。
三人於今年九月二十日在香格里拉酒店一房間內被捕,當時他們正與喬裝毒品專家的美國聯邦調查局臥底探員洽談毒品交易,他們提議以市值近六億港元的海洛英及大麻,要求換取四枚刺針式導彈。聯邦密探相信軍火是提供給賓拉登為首的蓋德恐怖組織所用。(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