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通過大陸公職人員不能成為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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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6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六日電)香港立法會今天三讀通過入境修訂條例草案,規定所有以公職身分來港工作的中國大陸人,不被視為通常在港居住,他們不會因為連續留港七年而成為永久居民。

草案涵蓋範圍包括中共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人員、中共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人員、大陸各部委和省市駐港中資機構公職人員、以及駐港解放軍部隊官兵。

香港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在立法會上表示,當局過去經常修訂「通常在港居住」的定義,以切合實際需要。

不過,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則反對這項立法,認為通過法例等於為「基本法」釋義,是越權及違反「基本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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