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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5日訊】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配合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加入WTO兩岸經貿政策調整執行計畫案」,今天公告開放第一類大陸物品進口,並修正發布「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5條、第8條及第12條條文。
國貿局表示,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兩岸商品貿易調整事項,包括開放兩岸貿易商直接交易、分階段擴大開放大陸物品進口、調整大陸物品進口審查機制、強化大陸物品進口防禦機制等。
國貿局遵照院會決議將於今天公告開放第一類大陸物品進口,並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 5條,取消兩岸貿易的買方或賣方須為第三地業者的限制,及刪除第12條「間接」的文字。
另為因應兩岸加入世貿,國貿局在貨品與紡織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中,分別修正增訂大陸貨品與紡織品進口救濟專章,在大陸產品有擾亂台灣市場疑慮時,可以採行限制進口數量等救濟措施,這項修訂辦法今天也將同步公告實施。
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修正重點包括,只要大陸貨品進口數量增加,導致台灣產業受市場擾亂或有受「市場擾亂之虞」,得採行救濟措施;認定標準則必須綜合考量進口數量、進口對本地產品價格影響及進口對本地產業影響等因素。
── 原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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