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人士譴責香港對法輪功的政治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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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8月17日訊】■美國人權和刑事律師特瑞稱“北京製造有罪裁決”

2002年8月15日,美國法輪功學員在美國國家記者俱樂部舉行新聞發布會,就香港法庭對十六位法輪功學員的判決結果及柬埔寨政府遣送兩位尋求政治避難的法輪功學員回中國的事件發表聲明。

剛從香港趕回美國的人權和刑事辯護律師特瑞.馬史旁聽了法庭審判,根據她的觀察,她認為“香港政府沒有提供一個證人可以證明這個案子,沒有一個拘捕警察之外的人作證有任何阻街發生。當時現場的錄影顯示,人行道比較寬,有足夠的地方可讓人通行沒有任何阻礙。”她說:“正像人們看到的,事實上也是如此,這個審判是北京政府製造的有罪裁決。”

據悉,香港的法輪功學員將繼續上訴,並將指控香港警方,目前正在尋找律師。

法輪功美國發言人張而平指出,“這是一個錯誤的裁決,一個令香港未來傷心的決定。”他認為這個裁決是“江的規則”進入香港,“法律規則”離開香港的徵兆。他呼籲香港政府尊重香港人民的意願,推翻錯誤的裁決。他告訴記者,香港的人權團體和宗教團體對此表示強烈的關注,特別是宗教團體。另外香港政府拒絕在黑名單上的法輪功學員入境和其他異議人物如吳宏達等人士入境的事件,都說明香港的自由正在逝去。

同時張而平說,“我們對柬埔寨政府在北京的壓力下,遣送一對取得聯合國難民身份的法輪功學員夫婦回中國大陸感到震驚。”“我們將向聯合國提出申訴,與柬埔寨政府商榷,努力將這對夫婦解救出中國拘留所,讓他們去他們應該去的地方”。

■美國會國際關係委員會副主席史密斯:不公正判決是對香港法制的公開侮辱

2002年8月15日,美國新澤西國會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在美國首府華盛頓譴責香港對法輪功的不公正判決。指出這一不公正判決是“中國(江澤民政府)殘酷迫害法輪功的最新證例,也是對香港法制的公開侮辱。”

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因今年三月在香港中聯辦門前和平請願,被香港法庭以捏造的阻街罪名檢控,星期四(15日),法庭判決他們有罪。

4名瑞士法輪功修煉者前往北京呼籲中國政府停止迫害行使國際公認的信仰自由權利的法輪功學員,途經香港時受阻而開始進行絕食請願。他們被中國拒絕入境,盡管他們持有有效簽證。

國會國際關係委員會副主席國會議員克里斯-史密斯強烈譴責香港法院對法輪功的不公判決,他說:“這些和平的請願者受到警察的虐待。警察在拘捕過程中使用了暴力,警方在拘捕過程中採用了按穴位、扯頭髮等手段,造成了9名法輪功學員受傷。”

“除警察之外沒有一個其他路人作證法輪功學員阻礙了路面。在審訊期間,被告方播放的錄影帶表明,法輪功學員只佔了7平方米路面,而當時路面實際上有140平方米的空間。”

“今天對法輪功之判決,無疑是中國(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的最新例證,也是對香港法制精神的侮辱。這是一個危險和令人焦慮的信號,中國(江澤民集團)這種可恥和殘酷的對人民信仰的迫害已經發展到了更嚴重的程度。”

“中國曾許諾全世界,香港回歸後,中國將奉行一國兩制的做法。但是今日香港對待法輪功的行為卻清楚地表明,香港基本的自由民主正在被蠶食。全世界被再次告知,中國(江澤民集團)的承諾只是一紙空文。和平的民眾被剝奪了言論自由,並因為子虛烏有的罪名被判有罪 。”

“北京的獨裁者妄想將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擴展到中國境外。許多國家的觀察員,包括美國國務院,對中國(江澤民集團)施行的殘酷迫害都已經做了詳細記錄,諸如:全中國性宣傳運動;成千上萬的人被拘捕洗腦;酷刑導致幾百個法輪功學員死亡等。”

“當江澤民今年秋天來美國時,我將準備著為捍衛法輪功的權利而抗議,強烈反對江澤民政權對法輪功的迫害。”

■英前副國務卿瑟羅勛爵譴責香港判決不公

英國前副國務卿、巴拿馬總督瑟羅勛爵在8月15日英國法輪大法學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強烈譴責香港法庭對法輪功學員的不公判決。

瑟羅勛爵說,“判決結果顯示香港不再擁有中英兩國在九七年簽署的香港基本法所保證的權利和自由。香港政府顯示受到來自中國共產政府的壓力並準備以減少公民人權來屈服這種壓力。”

“很明顯,中國主席江澤民準備把針對一億無辜法輪功學員所進行的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迫害進行到無以復加的地步。上千人死於虐待,一萬多人關進勞改營,超過10萬人被非法抓捕。”

“現在,事實顯示這種鎮壓正在向香港擴散。所有自由世界的政府和人民有責任表明立場,那就是任何這種中國警察政府行為的擴散是根本不能接受的。”

■德國《南德報》:香港政府侵蝕保障該市的自由

德國《南德報》8月14日報導(擇譯):

香港政府侵蝕保障該市的自由

如果不嚴肅的話,人們可以笑話這件事。因為一小群人,16人在差不多十米寬的街道上示威,舉個橫幅,就來了警察,繼而帶來了混亂,警察堵了整條街。自整整兩月來這些人被送上法庭,因為他們堵“公共街道”,擾亂“公共次序”,卻是指這些示威者,而不是指警察?為什麼這個案子如此敏感呢?因為發生的地點是在中國駐香港的聯繫處的辦公室前。這些示威者屬於在中國被禁止的法輪功的人。他們的橫幅上寫著:“江澤民,停止屠殺!”

人們緊張地等待著星期四的判決,這是香港導致的第一個起訴法輪功的案例。這個運動在香港仍是合法的。香港人權監察站負責人Law Yuk-Kai,也是市人權組織中的要人,說:“這正是我們所觀察的對自由及公共機構的一種危險性的破壞。這些人送上法庭不是因為他們干擾公共場所,而是干擾中國(江澤民集團)。”香港媒體已報導了很長時間:幾百個煉法輪功的人的和平活動成了中國(江澤民集團)的眼中刺。中國要求香港對之採取更強硬的措施。所以人權家、外交官持懷疑態度觀察此案:這是一塊試金石,是一個對香港自立的檢驗。

摘自8月16日新生網(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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