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延:誰是傳媒真正的主人?

——由加拿大廣播標准委員會的裁定所想到的

鐘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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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8月28日訊】2001年12月6日大約8點30分,中文電視台“城市電視”播出了中國大陸中央電視台“中國衛星新聞”的一個片段,報道了有關傅怡彬殺害其妻和其父的血腥新聞。節目播出后,在加拿大社會,引起了不小的反響。不久,加拿大廣播標准委員會接到來自民間的1000多份聯名投訴。經過審核后,委員會于8月16日公布了其裁決,判定加拿大中文城市之舉違反了加拿大廣播協會的《職業道德守則》和《有關暴力守則》、以及廣播電視新聞主編協會的《(新聞業)職業道德守則》中的四條規定。委員們認為,一方面,這個新聞報告試圖將傅怡彬与法輪功聯系起來是不公正和不适當的;另一方面,這則新聞的制片人對血腥鏡頭的重复使用是非常過份的。裁決責令該電視台在7日內兩次播出本裁決。

但是在中國,有關傅怡彬以及類似對法輪功進行栽贓誣陷妖魔化的“報道”,由官方最大的媒體CCTV“加工”后,不但在全國范圍內播放,還由個地區的省市縣等各級電視台進行轉播,向全國觀眾灌輸充斥恐怖鏡頭的“新聞報道”。更有甚者,還組織党政机關、團體、部門、學校,進行集體觀看,然后搞所謂的“聲討”,再將各地的“聲討”,作為“輿論”向全國推廣。

兩個不同的社會,兩种不同的“輿論”。不由得讓人思考:到底誰能代表輿論,誰是傳媒真正的主人。輿論既然是公眾的言論,主體自然是民眾。而包括報紙、電視、廣播、网站在內的新聞媒體的功能除了傳播客觀信息之外,更重要的是作為公眾的“喉舌”擔負反饋大眾言論和呼聲的重任。使全社會得到輿論的反饋,繼而開展工作,推動社會的發展,同時輿論還起到監督的作用,在法制和道德之間,构造一道屏障。所以至始至終,媒體應當為民眾負責,媒體的主人應當是民眾。

那么新聞媒體的客觀、真實、以及公開性,就成為了社會文明程度的試金石。社會越開放,媒體越獨立,反映的輿論越客觀。相反,如果新聞媒體被獨裁當權者操控,將其作為自己的“喉舌”強行灌輸給老百姓謊言和欺騙,奴役人們的思想,那么,這個社會就處在危机之中了。媒體失去了輿論監督的作用,法律也會被當權者濫用。那么,老百姓就再沒有伸冤的地方了。

在中國,曾几何時,12億無辜觀眾被迫几乎一天24小時的將視听暴露在這种針對法輪功的宣傳中:畫面中充斥著血腥和暴力的恐怖鏡頭,節目支持人 “階級斗爭”式的表情,廣播詞里的彌漫著的惡毒、尖刻的批判。而且這种宣傳還在繼續。會在不經意中,給觀眾一個冷不防。除了中央電視台之外,所有的地方電視台都被強制規定轉播中央台的這類“重要新聞”。這种強制的宣傳灌輸,久而久之會讓人思想麻木,最終失去客觀的判斷和冷靜的思考,毒害著人們的精神世界。

而對于當權者控制范圍之外的媒體,就采取嚴格封鎖的辦法,長期以來封鎖干擾,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台、BBC等國際媒體的廣播電視信號問題,以及將50万网址列入禁止的“黑名單”。而對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的義舉,卻搬出國際法來將罪名栽到法輪功頭上,實際上是在“賊喊捉賊”。

但是,謊言是最經不起時間的考驗的。甭管你渲染得再恐怖、叫嚷的再瘋狂。在事實和證据面前,都是暴露在陽光下的鬼魅魍魎,終將“隨風而逝”。隨著“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的欺詐性在世界輿論的曝光,越來越多的人看到了謊言制造者操控媒體,欺騙數億百姓,誣陷法輪功群眾,妖魔化人類道德基礎的拙劣表演。

加拿大廣播標准委員會的裁定在告訴人們:大眾是才是媒體的主人,公眾有權利拒絕充滿恐怖和謊言的宣傳垃圾。詆毀法輪功的謊言宣傳在這里沒人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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