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圈逃税接近3亿 税务盯上中国足坛“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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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8月30日讯】最近,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袁伟民在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特别提到了中国足坛的“铜臭味”影响恶劣的问题。他指出,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必须要与之进行斗争。

  实际上,这些年中国足坛上的“黑哨”问题、球员转会和比赛中的金钱交易很大程度上都缘自于许多足球俱乐部财务制度的混乱。而结果是,球员们短时间得以暴富,与之对应的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俱乐部的财务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俱乐部偷税漏税情况相当严重。

  职业化以来足球圈逃税接近3亿

  早在去年,《足球》报的一篇文章就分析认为,职业化以来在足球圈内的逃税总额至少应该在2-3亿之间。

  这篇文章分析指出,目前各俱乐部球员的收入差距极大,而同一俱乐部中球员由于主力与替补之分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距,因此只能为球员的收入大致算一笔账。

  在甲A俱乐部中,如大连实德、上海申花这样的甲A富豪并不是太多,这些俱乐部队员的收入也属于第一阶层,个别国脚级的球员年收入可以超过200万元,一些打比赛不多的球员也可以拿到50万元左右;而如辽宁及八一、陕西国力等经济上较为拮据的俱乐部也不是很多,在这些队中,一些很少上场的非主力队员的收入甚至不超过10万元,更多的俱乐部中,绝对主力队员的年收入可以突破100万元,而一些很少上场的队员收入在20~30万元,平均下来也就是50万元左右,因此可以把50万元作为甲A队员年收入的一个平均值。

  甲B球队队员的收入比甲A低许多,收入较高的队员在50万元左右,而收入较低的则在5万元以下,平均下来也就是25万元左右。

  如此,以每队标准报名人数22人计算下来,每支甲A球队队员的总收入在2000年的平均值应该可以达到1100万,14支甲A球队的总年收入应该在1.54亿元,以此推算,甲B队员的总年收入也可以达到0.66亿元,总计可以达到2.2亿元。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二次修正案第15条,月收入超过4万至6万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应缴纳个人所得的30%,考虑到月收入低于这一数值的队员和高于这一数值的队员数量差不多,这个30%应该是较为可信的数字,而2.2亿元乘上30%就是6600万,每年甲级队队员的逃税总额应该在6600万左右。

  6600万元税费应该是一个较为保守的数字,事实上如果再考虑各甲级队伍花高薪聘请的主教练、乙级队队员以及女足运动员的收入,中国足球人在2000年应缴纳的税费应该还不止这些。职业联赛到2000年整整进行了7年,7年之中,似乎没有谁提到足球运动员应该缴纳税费的问题,而队员的收入在逐年增长却是一个铁打的事实。保守估计一下,职业化以来在足球圈内的逃税总额至少应该在2-3亿之间。

  当然这篇文章的统计只是个笼统的说法,据了解,这些年也有一些俱乐部纳税情况比较好,但只是少数,而且大家也都知道,俱乐部偷逃税最为严重的是比赛奖金这一块,而这也是球员收入的主要来源。

  留洋球员纳税上千万人民币

  与国内球员相对应的是,我们留洋的球员对所在国家税务的贡献却是不小。据杨晨自己透露,他在德国3年纳税100多万马克。(08月29日 生活时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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