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級檢控官用檢控小販條例審法輪功「阻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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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8月8日訊】政府控告十六名學員,所跟據的條例本來是用來檢控小販的,今次聘用了兩位高級檢控官來處理這案件,傳媒稱爲“殺雞焉用牛刀”。因此案帶有強烈的“政治”色彩,引發國際社會對香港司法獨立的高度關注。顯示,北京對法輪功的鎮壓已波及到香港。

香港警方對十六名法輪功學員「阻街」案從六月十七日開始到現在還在審訊中,到目前為止,法庭仍未能肯定案件審結的日期,最後定下的出庭日期為八月二日及五日。

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包括四名從瑞士來的外國學員,於三月十四日在中央駐港聯絡辦事處門前請願被捕並控以阻街、襲警及阻差辦公等罪名。這場審訊,由原來預計的十個工作天,到現在已經逾期了一倍有多的時間,如果這次是純粹一件阻街案件,理應很容易由數據方面作出判斷,無必要經過如此細密的聆訊,另外,在庭上只要辦方律師一提到人權、警察的專業性等方面的問題時,就會遭到撿控官以與案情無關的理由,提出反對。

裁判官在審訊的期間,罕見地不禮貌對待辯方律師,而且很多時候裁判官在庭上的判斷,給人的印象是和檢控官一口徑。最後就是檢控官在沒有實質的證據下,想方設法地誘導辯方証人們,在回答他的提問時,親口肯定一些對控方有利的提問。香港法輪功發言人簡鴻昌表示:“跟據庭上的種種觀察,相信是一場政治審訊,其背後的壓力來自北京當局。”

據從錄影帶證供和客觀數據看到,在中聯辦前門外寬闊和人流少的行人道上,四名進行請願的瑞士法輪功學員以及支持他們的十二名香港學員,所佔用空間比例很小,不足以構成“阻街”。

政府控告十六名學員,所跟據的條例本來是用來檢控小販的,今次聘用了兩位高級檢控官來處理這案件。殺雞焉用牛刀,顯示案件的性質不是一般的阻街,而是觸碰到北京當局“政治”。

檢控官在每次辯方律師一提到案件涉及到的人權和警察專業方面的提問或陳詞時,他都會立即起來以「與本案無關」的理由反對,更罵對方是希望籍法庭記者做宣傳。分析其目的,就是要把人們的視線留在阻街上,罵辯方律師就是要影響對方的公信力。

裁判官在庭上對辯方律師的不客氣是比較少發生,其中一位辯方律師Paul Harris認為裁判官著他要「爭辯得像個男子漢」是人身攻擊,另一位辯方律師John Haynes質疑裁判官對他們的辯護形容是鬼鬼崇崇,和不專業的指責。辯方律師亦曾因為有感裁判官對他們有著名顯的敵意,認為此案已經不能得到公正的審訊,因而在答辯的第二天,要求裁判官自動請辭,不過遭裁判官拒絕。

檢控官在盤問辯方證人時,都想方設法地誘導證人肯定一些對控方有利的問題,很多時都堅持要辯方證人只能用是與否來回答他的似是而非的提問,而且這些提問有時是很可笑,例如他問證人如果一個人在街上不能一直維持直線走,那麼導致這個行人不能走直線的人或物是不是一個阻礙?

有時候證人說了好幾次已經就檢控官的提問,作出回答,說出了自己的意見,但檢控官還是堅持要繼續追問同一條問題,因為他得不到一個是與否的答案。曾經試過因為檢控官得不到他理想的答案,一下午只審問了證人兩條的問題,但裁判官卻沒有就檢控官的行為,作用任何干預。

檢控官在法庭上向一位辯方證人提出了租金來源的問題,遭到辯方律師的反對,理由是與案情無關,檢控官說,此提問是想要證明法輪功是一個有組織的團體專門去挑戰官方,辯方律師反駁說,這次的審訊並不是在判斷到底法輪功是否是一個非法組織,最後裁判官亦同意辯方律師的反對,不過,他仍然承認檢控官的提問,所以證人仍須要回答問題,只是著檢控官不能再就此方面繼續提問。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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