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音訊全無 律師懷疑當局設圈套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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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0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洪寧採訪報導)香港12人被中共以「偷越邊境罪」於9月30日批捕,家屬委託的十餘名大陸律師也遭到中共當局威脅阻止介入。至今,12人被與外界隔絕,消息全無,令家屬及委託律師非常氣憤。律師指,這很有可能是中共設下的圈套陷害他們。

其中一名委託律師對大紀元表示:「12人完全被與外界隔離,他們的法律權利和辯護完全被侵犯了,可是官方的報導還在稱依法辦案啊,保障權益啊,港府還在給當局打掩護,這是讓我們非常氣憤的。」

8月23日,中共廣東海警以「非法越境」為由將12名香港民主人士刑事拘留。12名成員是:李宇軒、廖子文丶鄭子豪丶鄧棨然丶嚴文謙丶李子賢丶黃臨福丶張俊富丶喬映瑜丶黃偉然丶郭子麟和張銘裕,其中有未成年人。

隱瞞信息 打壓律師阻介入

9月23日,這名委託律師等一行四人前往深圳市鹽田區看守所會見,看守所一開始以家屬的委託書沒蓋司法轉接章為由進行刁難,卻拿不出法律依據。

律師說:「看守所向上級請示後,拿出的依據竟然是最高法和司法部發布的一個關於民事、經濟案件涉港公證文書效力問題的通知來搪塞,被我們當場揭穿,他們忙說需要再請示之後作回復,但再沒有任何回應。」

看守所後又稱,當事人已請了二個律師,但不告知所謂律師是否已來會見,律師當場質疑當事人怎麼委託的、律師怎麼進看守所的,對方卻不予答復。

隨後,四名律師去辦案單位(鹽田區公安分局)遞交手續,辦案人員不出面,出面的警察則轉告說當事人已請了律師,但不告知是法律援助還是當事人委託,以及當事人是如何委託的等信息。

律師當即對看守所及辦案人員進行投訴控告,質疑警方所稱已委託二名律師的真實性,看守所涉嫌收受賄賂、違法介紹律師等違法行為。

記者了解到,事後,四人中有人被司法局談話。目前,至少已有十四五位來自大陸各地的律師介入,但幾乎每個人都受到當局的壓力,有的以吊銷律師證等脅迫退出代理,但也不斷有新的律師加入接替。

12人完全被隔絕 律師:警察撒謊

12人被抓至今,由於當局封鎖消息並非法阻攔律師會見,家屬對親人的情況一無所知。

對於警察稱當事人已請二名律師的說法,有委託律師說,警察很可能在撒謊。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申請法律援助,應該有申請的理由,申請後警方應通知家屬提供相關材料和證明,並且,只要有委託律師介入,法律援助就應終止,因為委託律師有優先權。即便是援助律師,也得跟家屬聯繫,可是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律師聯繫家屬,家屬什麼信息都不知道。若是本人委託律師,就得他本人提供該律師姓名,否則警方依然得通知家屬聘請律師,但據家屬說,當事人並不認識當地律師。

這位律師還透露,有律師在被拒絕後,當即向法律援助中心查詢當事人法援情況,結果有受理權的鹽田區法援中心沒有查到申請,而沒有受理權的深圳市法援中心卻說當天接到了申請,「也就是說我們律師去看守所的時候,法援申請還沒審批。當天才收到申請,法援中心不可能馬上指派律師,因為法援有申辦程序,受理、審批、指派,然後才承辦,走程序需要時間。」

「我估計當事人還沒有律師,警方在撒謊,故意想把我們擋在案件之外。即使有法援律師,委託律師一出現,法援就應該終止,所以並不能作為拒絕我們介入案件的藉口。如果是當事人自己委託律師,那麼這些律師是怎麼得到委託書的?」

封鎖消息引猜測 當局設圈套陷害?

對於當局即不公開信息,又阻止委託律師介入,有分析指,是中共故意設陷阱,藉以打擊香港民主人士。

委託律師表示,這個案子搞得撲朔迷離,官方對一切信息都不透明,引發猜測。「這些港人的身體狀況、待遇怎麼樣,我們都感到很擔心,這是合理的懷疑,否則的話可以公開透明的,有律師來為何不讓見呢?只有做了虧心事,心虛嘛才不讓律師見。」

「那我就懷疑,非常奇怪,船上只有12個人,12個人自己開著船去偷渡?這種可能性大嗎?難道偷渡就只讓這12人把船給開出去?我不太相信,在我沒見到他們之前,我是不相信官方的報導。我懷疑他們是中了圈套。」

「現在只有官方一面之辭,警方又這麼忌憚我們介入辯護,說案件沒有貓膩怎麼可能?這麼害怕律師介入,只有單方報導,還弄一些把自己遮蓋得嚴嚴實實的所謂家屬出面,到底為什麼?」

「現在這十二人完全被隔離,孤立無援,其中還有一個未成年人,訊問時沒有監護人在場,他們的法定權益完全被侵犯,可是中共卻在無恥自詡依法辦案,保障權益。」

香港作家、時事評論員潘東凱接受《珍言真語》採訪時強調,香港沒有非法離境的法例,外界猜測香港警察故意放走這些人,目的是與中共執法者合作,讓大陸警察伺機抓捕這些人。他質疑港警的動機,並表示香港民眾認為這是一個毒計,目的是故意讓他們落入大陸執法者手中。

被約談律師:官媒觀點是錯的

一名被當局約談的律師對記者說,新華網和有的香港律師對此案的觀點是錯誤的。「無論根據大陸現有的法律和新的《港版國安法》,要大陸來管轄這個案件都是沒有依據的。」

他進一步解釋:「目前大陸刑法的偷渡邊境罪,對香港人是沒有管轄權的,應該移送香港政府處理。」「而根據新的香港《國安法》,是指部分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可以管轄香港人或者把香港人交由大陸處理。但偷渡邊境不在香港版國安法之列。」

「所以,要大陸管轄的話,只能把偷渡邊境罪改成新《港版國安法》裡的一個罪名。但是《港版國安法》又規定了對該法公布實施前的行為不能追究。公布的這12個人被追究的是去年反送中的行為,只能在香港做司法處理,不能適應新版香港《國安法》由大陸來做司法處理。」

「當局這樣做的目的何在?是不是要利用這個偷渡案的機會,調查去年反送中那些案件的情況、資料?」

12名港人身陷中共黑手,得到香港及國際社會關注。

美國國務院週五(9月11日)晚公布國務卿麥克·蓬佩奧(Mike Pompeo)的聲明說,美國對12名被中共大陸海警逮捕的香港民主活動人士的近況表示深度關切,中共當局不讓被拘人士跟他們選擇的律師接觸。「(中共及香港)當局尚未提供被捕人士的情況或對他們的指控信息。」

聲明中寫道,「我們質疑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所承諾的保護香港居民的權利,並呼籲當局確保當事人獲得正當審理程序。」#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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