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商人高鳳武:政府勾結法院搶奪百姓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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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0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漢、易如採訪報導)「在中國,法律不公,司法不公,我想以實名的方式把這個事情說出來,我可以把這個判決書從上次審判的當庭筆錄以及相關判決的資料都發給你們媒體,貼到網站上,讓外界看看,這(中共)法律是不是害人的法律。」高鳳武對大紀元記者說。

高鳳武原是內蒙古呼倫貝爾海拉爾區一家廣告裝飾設計室的合夥人。

2002年6月,海拉爾區開始大規模的城市基礎設施改造工程,該區16條主要道路上的舊路燈將全部拆除,重新規劃安裝新路燈,包括一些背街巷道也將進行路燈改造。隨後,海拉爾區市政「亮化」工程開始招商引資,建設路燈。

高鳳武和朋友一起投資承建海拉爾區部分路段的廣告設施,當時與海拉爾區市政工程管理處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稱住建局)簽訂合作合同。「我們出所有(現金)投資,區政府用投資路段20年的獨家廣告經營權作為回報,(經營)時間是20年,從2002年8月至2022年8月。」他說。

高鳳武位於呼倫貝爾海拉爾區橋頭街及扎蘭屯路路段東側共18根路燈燈桿廣告經營位置。(受訪者提供)
高鳳武位於呼倫貝爾海拉爾區橋頭街及扎蘭屯路路段東側共18根路燈燈桿廣告經營位置。(受訪者提供)
高鳳武位於呼倫貝爾海拉爾區橋頭街及扎蘭屯路路段東側共18根路燈燈桿廣告經營位置。(受訪者提供)

不料,2012年4月,海拉爾區綜合執法局突然下發通知,要求廣告經營方自行拆除經營中的廣告。高鳳武認為,還沒有到合同有效期,拒絕拆除,最後海拉爾區綜合執法局強行拆除了經營中的廣告位。

「20年廣告期,還沒到20年的時間,過了10年就給拆了。我去海區政府要求賠償,海區政府指定海區住建局進行對接賠償,住建局問我要多少錢,我說最少也要680萬,他們說我要的太多,廣告損失最多就400萬,說我們要的多是臭無賴。沒辦法我們只能到北京上訪。」

高鳳武表示,在上訪期間,住建局分五次給付他們110萬。之後就不再給錢。住建局局長段紹剛找到他,讓他找一家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並以此作為住建局的賠償依據。高鳳武要求住建局和他一起找一家評估機構,但段紹剛堅持讓高鳳武自己找,並表示會認可評估機構的結論。高鳳武於是找到呼倫貝爾華信資產評估事務所。

2013年2月28日,華信評估公司出具評估報告指,經濟損失(純收益)為1188.6萬,「我把評估報告交到住建局,海區政府卻派海拉爾區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到華信評估事務所,要求檢查評估機構的稅務帳,以此進行威脅恐嚇,華信評估公司不得不將該報告撤銷。」

之後,海拉爾區住建局單方找到呼倫貝爾興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評估。2013年4月2日出爐的評估測算報告稱只損失129.5萬。高鳳武不認可住建局單方的評估報告,之後與住建局一起多次到山西省太原、北京找評估機構,但都沒有做成評估。最後,海拉爾區區長楊國宏找高鳳武做工作(要他接受129.5萬賠付)未果,就要求高鳳武走法律程序。

2016年10月,高鳳武的妻子李文凱在海拉爾區法院將海區住建局告上法庭。由於原告(李文凱)被告(住建局)雙方對選擇鑑定機構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法院審判長田立華決定通過搖號方式,三方同意選定了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金天平資產評估公司,海區法院於是委託金天平公司進行評估。

2016年10月,高鳳武的妻李文凱在海拉爾區法院將海區住建局告上法庭。(受訪者提供)
海拉爾區法庭筆錄之一。(受訪者提供)

內蒙古金天平資產評估公司根據法院的要求,邀請了最具有專業知識和資格的內蒙古銳策諮詢有限公司一起調研,對高鳳武於2012年5月至2022年7月的經濟損失(純收益)進行評估。2017年7月24日作出評估結果。在金天平出具的評估報告及銳策公司的調研報告中可以查閱到大量的詳實信息與數據,包括實地考察地理位置,廣告效應價值,還有市場考察,同比同行業諮詢調研,最後依據公式模型測算得出的調研結果。

大紀元記者查詢到,呼和浩特市內蒙古金天平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在2020年度全區(內蒙古自治區)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級中屬3A級次,全區134家評估機構中排名第32位。

而據企查查,內蒙古銳策諮詢有限公司是內蒙古地區最早專業從事企業市場研究的公司,是區內唯一一家擁有覆蓋12個盟市鄉鎮以上調查網路的專業市場調查機構。

高鳳武說,「評估結果(經濟損失)是1142.7萬。(當時)被告對這個評估不服,要求重新評估,海拉爾區法院當庭駁回了重新評估的請求,判決他們賠我錢。(可是)要賠錢的時候,法院明知道我們是贏的(一方),但法院不給判,說廣告是特種經營,我們沒有廣告經營權,老百姓不允許做廣告,駁回了(我們的)訴訟請求。」

他說,2018年11月,海拉爾區法院在送達判決書時,法院副院長武彥明威脅他,「你想要多少錢,要錢多就判你們輸,要是少要,現在就解決。我說,既然法院判決我們輸了,為什麼還要我們少要錢就解決。」

高鳳武不服一審判決,於同月上訴到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要求二審,「我們上訴到二審,二審法院根據我們提供的證據,包括經營(廣告的)執照等。(最後二審法院)說我們有(廣告)經營資格。」

可是,二審質疑一審評估的可行性,中級法院法官欒雪在被告住建局沒有繼續上訴的訴訟請求下判決住建局有權利提出重新評估,並給海區法院下達建議函,二審駁回重審。

11月,海拉爾區法院又重新審理案子,法院委託了三家北京評估公司進行評估,但三家評估公司因為無法推翻呼和浩特金天平評估公司的評估,沒有再出新評估。海區法院於是拿出2016年法院一審司法評估時被告住建局做為評估司法技術輔助材料清單第九條的興益會計師事務所的129.5萬元的測算報告,做為判決依據,判決住建局支付129.5萬元賠償款。

「這是最奇葩的一個判決,」高鳳武說,「它(法院)拿被告做的(測算報告)當依據來判我們,判我們贏了129.5萬,這與三方認定的司法機構(金天平資產評估公司)評估的1142.7萬相差近10倍,我們沒辦法,又得上訴到呼倫貝爾市中院。」

高鳳武案卷顯示,法院審理這個糾紛案件用了長達近4年的時間,即從2016年9月18日,高鳳武的妻子起訴海拉爾區住建局開始,一審超期審理了兩年(2016年10月∼2018年11月),之後,二審返回重審,又審理了近兩年(2018年11月∼2020年9月下旬)。而最後,原告高鳳武拿到的判決賠付卻是住建局單方選定的評估機構作出的129.5萬的評估賠付。

「現在國家法律太不公了,我們這麼真實可靠的材料,明擺著的事情,它就這麼忽悠我們老百姓,海拉爾區政府勾結海拉爾區法院和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對百姓的財產進行搶奪,我們連個人權都沒有,這樣殘害百姓天理難容。」高鳳武說。

截止目前,高鳳武的上訴正等著新的開庭。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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