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德島華男打劫銀行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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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0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羅德島州一名華裔男子日前在波士頓的聯邦法院對五樁銀行搶劫案認罪,其中一樁搶劫案案發後,他還和警方上演了一場驚心動魄的「追逐大戰」,直至車子撞上樹才乖乖被捕。

根據法庭記錄,50歲的李棟(Dong Lee音譯)和同夥在2018年9月的一週內搶劫了五家銀行;兩人於2018年9月14日被捕當天搶劫了Avon的一家銀行和Brockton的另一家銀行,然後駕車逃逸。

銀行報警後,一名馬薩諸塞州州警察在吉列(Gillette)體育場附近的1號公路上發現了他們的汽車,於是警察在495號州際公路和I-95高速公路上展開了一場驚險的追逐行動,直至竊賊的車在碳粉大道(Toner Boulevard)附近一頭撞進樹林,李棟下車試圖徒步繼續逃亡,但在現場附近被捕。

李棟的黑人同夥惠勒(Charles Wheeler)跑到碳粉大道附近的海灣加油站偷了一輛車逃逸,警察隨之開始了第二場高速公路追逐,一直追到南阿特爾伯勒市的1號公路為止。州警察在羅德島的高速公路上設了關卡,將其截停。

聯邦檢察官已提交文件,扣押了抓捕行動時在李棟和惠勒身上找到的7,500美元現金。

48歲的惠勒於今年3月認罪,承認於2018年9月的一週內搶劫了五家銀行。李棟在10月13日認罪,法官定於明年2月對李棟宣判。

惠勒的宣判日期定在今天(10月27日),聯邦檢察官正在謀求判他7年徒刑,或者至少判他5年半。

檢察官說,惠勒的犯罪記錄可追溯到他13歲那年,他曾因各種罪行而入獄,包括武裝搶劫、使用危險武器毆打他人、分發毒品等等。惠勒在前面所犯罪行的緩刑期間又打劫銀行,是罪上加罪。

惠勒的代表律師希亞(Mark Shea)辯解說,惠勒經歷了童年困境,導致酗酒、吸毒成癮,「酒精和毒品成癮是他捲入搶劫案的幕後推手」,建議判處5年半有期徒刑和2年緩刑。

希亞在量刑備忘錄中說,搶銀行的點子是惠勒的同謀李棟出的,說搶銀行是「快速解決方案」,來錢快,可以支付高額的毒資,而惠勒「只是幫他把風觀望」。

搶劫銀行的最高刑罰是20年監禁,3年庭外監管和罰款25萬美元。◇

責任編輯:沁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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