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建利入籍被拒 律師:辦理退黨證書後提出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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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0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在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10月2日發布政策指南,強調美國移民局拒絕共產黨員以及相關聯的組織的成員移民美國,正當此時,美國人權組織「公民力量」創辦人、著名民運人士楊建利先生「撞在了槍口」上。他在推特上爆出他在最近申請入籍時因為他曾經加入共產黨的原因被拒,他撰文詳細講述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楊建利的親身經歷給所有入過共產黨的人上了真實、生動的一課,提示他們真的有可能會因曾經加入過共產黨而遇到麻煩,楊建利無意中成為了一個移民局從嚴執行「共產黨員不予受理」的「典型教材」,讓大家看到了該政策並非「一紙空文」,《移民法》法第212條「共產黨員不予受理」的條款不再被冷藏或束之高閣,而是開始動真格。

該案例也反映出,在申請移民、入籍時,針對是否共產黨員的問題,對於很多入過共產黨的華人來說,是一個讓他們感到兩難回答的問題,如實回答可能面臨申請不能通過,不如實回答可能涉嫌欺騙移民局。移民律師建議,最好的辦法是到美國的「全球退黨服務中心」主動聲明退黨,辦理《退黨證書》,這個是比較保險的做法。

楊建利說自己1983年在北京師範大學攻讀碩士時加入了共產黨,1986年來美留學前,在簽證申請表中關於「你是否共產黨員」的問題上填寫了「否」,因為當時機關外事部門指導他們,不要承認自己的共產黨員身分,否則「拿不到簽證」。1989年天安門民主運動爆發,當時在美國的他從美國返回北京參加民主運動,在6月7日中共開始大搜捕前,逃離中國回到美國,不久他被北京師範大學黨委開除中共黨籍,1991年他獲得美國政治庇護,1992年獲得美國綠卡。

但是楊建利說,他在1991年5月申請綠卡時,距離他離開中國還差一個月才滿5年,在關於是否共產黨員的問題上,他「沒有誠實交代在過去5年內曾是共產黨員」,而1989年他被開除黨籍,到1991年5月申請綠卡時也不夠5年時間,所以未能滿足《移民法》關於「共產黨員不予受理」中「終止集權獨裁政權控制下的共產黨員資格五年」可以獲得豁免的條件。

楊建利在入籍面談時,他向移民官透露,他曾經入過黨,但第一次申請美國簽證時沒有如實填寫,他解釋了原因,並表示自己從沒有避談那段歷史,但移民官還是拒絕了他的入籍申請。

楊建利在6日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他針對移民局的決定已向法院提出了上訴。楊建利對移民局做出的決定沒有表示不理解,而是認為自己在「程序」層面有失誤,他不避諱自己曾經加入過共產黨這段經歷,但認為反共的自己缺少了一道「程序」——辦理「豁免」。為此,他啟動狀告國土安全部的程序,以讓自己有機會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解,爭取扭轉結果。

紐約移民和訴訟律師葉寧表示,楊建利先生長年從事民運事業,案件有迴旋餘地,他應該辦理退黨證書,並登報聲明,之後申請案件重審。(林丹/大紀元)

移民及訴訟律師葉寧針對楊建利的案例,6日接受採訪表示,楊建利先生的案例說明,美國在針對共產黨員移民、入籍上的「紅牌已高高掛起」,但楊建利先生不是沒有迴旋的空間,基於楊建利先生長年從事反共事業且有目共睹,他的行為說明他是反對共產黨的,這點對他是有利的,現在發生這種情況,他應該到「全球退黨服務中心」辦理退出中共的登記手續,並公開登報聲明,然後提出重新打開入籍案的申請,申請重審他的入籍案。

葉寧也建議,楊建利先生最好回憶一下或者運用「信息自由」的法律調出原來的檔案,看當年提出政治庇護的時候,是否有說明自己被開除黨籍一事,如果有,則說明他沒有隱瞞黨員身分。

但葉寧表示,楊建利先生狀告國土安全部的做法勝算難度較大,他應該是提出重審案件。

法律學者鄭存柱認為,楊建利的入籍案,再次提醒所有準備移民的華人,如果曾經加入過中國共產黨,一定要儘早退出。

楊建利先生在接受採訪時也「現身說法」表示,「退黨」無論在法律層面還是精神層面,兩方面對人都是有幫助的。他說:「在法律層面,對於已經決心與共產黨決裂又需要申請移民、入籍、簽證的人,辦《退黨證書》對他們在法律上是非常有幫助的;在精神層面,無論是已經移民、入籍還是準備移民、入籍的人,退黨對他們的心靈也是非常有幫助的。」◇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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