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媒娛賓記者提堂 團體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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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1月10日訊】網台「娛賓」記者KY被控2020年5月旺角採訪衝突其間「抗拒警務人員罪」,案件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投訴當天遭警方以武力拘捕,包括被近距離噴胡椒噴霧失去意識及失禁。公民社會發展資源中心等團體9日到法院外聲援KY及其他被捕記者。

筆名KY的何家欣,被控於5月11日在旺角洗衣街花園公廁的女廁內,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辯方在庭上表示,被告投訴當天遭警員以武力拘捕,要即時送院,希望法庭記錄在案。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2月29日,以索取控方文件獲批。

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向法庭申請宵禁令。辯方反對,指被告是記者,宵禁會影響工作。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被告以2,500元保釋,並以每天到警署報到,取替宵禁令,其間不准離港,及需在報稱地址居住。

KY當晚採訪時,因生理需要進入洗衣街公園女廁,在女廁內看到兩名女子被身形為男性的蒙面防暴警員拘捕,遂拿出相機拍攝現場情況,警方隨即搶去其相機,並向她耳及鼻噴射胡椒噴霧,更有防暴警員問:「仲有無第二支(胡椒噴霧)?」,隨後有4至6名防暴警將她按壓在女廁地上、用膝跪她的左頸側、又用警棍攻擊她的頭,她因呼吸困難而失去意識,醒後手被綁著並發現自己失禁,並被拘捕。KY在被捕後選擇不保釋,在坐滿24小時拘留上限後獲警方無條件釋放。事隔半年,KY於 11 月 5 日被警方上門拘捕,並正式落案起訴。

公民社會發展資源中心等團體和數名區議員發表聲明,指新聞記者多次從受害者、原告變被告。擔心政府會用盡各種手段,在新聞界製造寒蟬效應,務求用不合比例且不公的刑法,讓新聞工作者感受檢控壓力,變相影響新聞和採訪自由。他們強烈反對無理拘捕記者,希望公眾能持續、密切關注新聞和採訪自由被打壓的問題。◇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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