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犯被零保釋金釋放後 於爾灣再度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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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5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梅爾灣報導)來自洛杉磯縣39歲的羅素·保羅·帕森(Russell Paul Parson)被釋放僅5天後,因涉嫌襲擊爾灣警察和闖入企業被抓。

自4月8日以來,帕森已在橙縣法院專員約瑟夫·戴恩(Joseph Dane)面前三度出庭,但對涉及的三起單獨的盜竊案的共七項重罪指控拒不認罪。

4月14日,帕森在承認自己的盜竊罪後,被以零保釋金從監獄釋放。

被保釋僅5天後,帕森就襲擊了一名爾灣警官。當時,該警官正在對一家商業公司的無聲警報做出回應。該警官不得不用泰瑟槍(Taser)制服6英尺2英寸高、250磅重的帕森並逮捕他。現場發現一把削尖的斧頭和一把戰斗刀。

橙縣檢察官托德·斯皮策(Todd Spitzer)說:「警官被迫面臨危險境地,而帕森本應被關押在監獄裡」。

根據地方檢察官辦公室, 帕森在3月29日,3月31日,4月2日,4月4日和4月19日的盜竊案中,總共面臨13名重罪和兩項輕罪的指控,目前的保釋金為25萬。

零保釋金釋放高危罪犯

4月6日,加州司法委員會投票通過了11項臨時緊急措施,包括零保釋金釋放輕罪和輕度重罪的囚犯。首席大法官塔尼·坎蒂爾·薩科耶(Tani Cantil-Sakauye)說,這是「平衡(司法)公正與減少(病毒)蔓延」的措施。但薩科耶承認在這一點上,確實沒有歷史上和法律上的先例作指導。

根據緊急命令,在橙縣監獄中等待審判的近300名囚犯都可能有資格被以零保釋金釋放。警長唐·巴恩斯(Don Barnes)在向橙縣縣政委員會報告中說:「自3月7日以來,縣監獄系統的人口減少了近45%,而且沒有人滿為患的問題。」

不久前,橙縣法院專員戴恩以零保釋金釋放了7名高危性犯罪者,他們都曾一次或多次違反假釋規定。斯皮策說:「其中一名性犯罪者被判服刑20天,於4月7日被釋放後,4月24日又被判16天,並再次被釋放。斯皮策認為,這些高風險性犯罪者「極有可能再次犯罪」。

斯皮策還說:「我們奮鬥了五年把一名性侵被告引渡回美國,他在開庭前潛逃到英格蘭,躲了12年。但他現在被釋放了,理由是他有哮喘」。

斯皮策強調,絕對不應讓疫情侵蝕法治。◇

責任編輯:孟文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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