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團體聯署譴責警改傳媒定義

批做法打擊新聞自由 記協憂限制公眾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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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9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家熙香港綜合報導)警方前日(22日)去信4個傳媒組織,宣布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記協主席楊健興23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做法或損害《基本法》保障的新聞自由,會徵詢法律意見以考慮是否提司法覆核。7間大專院校的新聞及傳播學系、多個大學新聞系學生媒體亦有發表聲明,譴責警務處擅自修改《警察通例》,提高採訪門檻,嚴重打擊新聞自由。

新定義下,「傳媒代表」只限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NMIS)的傳媒,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傳媒,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不再獲承認。記協主席楊健興昨日分別接受港台及商台節目訪問。他表示,記協及攝記協發出的證件沿用多年,警方修改「傳媒代表」定義前,沒有與記協商討,做法變相是官方發牌認可制度,會限制公眾知情權。

記協指將尋求法律意見

楊健興強調,任何人都有權在公眾地方進行採訪報道,在過去十多個月,不少社會上的重要片段均來自一些網媒或學生媒體,他又認為8. 31、陳彥霖等事件,正因為沒有片段,引起坊間爭論。一些傳媒機構會外判聘請自由身記者及專業攝影師,預料他們將受到警方新修訂的影響。

楊健興又指,GNMIS只是發放政府通新聞稿及採訪通知,接收政府訊息只是記者工作的一部份,批評警方將兩者混淆。他透露,記協將會徵詢法律意見,了解警方做法有沒有違反《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原則,以考慮是否提出司法覆核。

理大編委會總編輯陳威諾則在港台節目中表示,學生目前只持有編委會記者證到現場採訪,警方目前已經會分類記者是否主流傳媒,亦會截查或發告票。估計警方修訂後,採訪工作會受到更多阻礙。以往學生媒體在現場會拍攝到一些關鍵畫面,憂慮日後難以再補足主流媒體未能捕捉的細節。

大專新聞及傳播學系 學生媒體聯署反警方修訂

香港大學、中文大學、城市大學、浸會大學、樹仁大學、恒生大學、和珠海學院7間大專院校的新聞及傳播學系聯署,反對警方修訂,強烈促請警方撤銷建議。

聲明表示,明白警方執法時要辨識記者有困難,並強調警方有權對從事非法活動的人執法,但有關修訂等於向警員發出明確指示,可驅散沒有做錯事、只行使採訪自由的非主流媒體記者,認為修訂限制新聞自由,剝奪非主流媒體記者、自由記者及公民的採訪權。

聲明又強調,大學的新聞系學生一直在報道有新聞價值的事件,秉持與專業記者相同的道德守則,公平和誠實地行事。不能接受一些學生媒體及獨立媒體,只因並非已登記GNMIS,被禁止報道某些有新聞價值的事件。

多家學生媒體,包括中大《大學線》;城大「城市電視」編委會;浸大《新報人》等等,亦聯署發聲明譴責警方擅改《警察通例》,修改「傳媒代表」定義,默許警方打壓絕大部份的網媒、公民記者及校媒,打擊新聞自由及採訪權。聲明又指,過去衝突的採訪時,學生記者一直穿著反光衣、配戴記者證或展示記協會員證,但警方仍多番阻撓他們採訪。現時所有新聞系學生實習平台均被拒於GNMIS,憂慮警方拒絕承認學生記者的傳媒身份,令他們採訪情況難度大增。但強調學生媒體定必為社會繼續堅守崗位,致力捍衛新聞自由。

議員籲新聞界提司法覆核

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毛孟靜昨日聯同一班地區人士召開記者會,反對警方修改《警察通例》。許智峯指,絕對不能接受警方的「變相發牌制度」,憂慮成為缺口,警方日後可以肆意篩選,排拒披露警方不合理執法的媒體。他又指,過去在社會抗爭場合中,亦有消防員、救護員等其他身份人士到場工作,然而除了警方以外,沒有人投訴記者阻礙工作。許智峯又說,很多事件都是由網媒拍攝得到珍貴片段,現時主流傳媒機構公信力受質疑,網媒的公信力可能更大,要支持網媒擁有合法採訪權利。

毛孟靜則指,中共一直緊抓意識形態,認為警方的行動旨在將媒體逐個擊破,以「陰乾」的方式,希望網媒消失。她並呼籲新聞界提出司法覆核。◇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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