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偷稅 大陸帶貨主播朱宸慧林珊珊被罰九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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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毅綜合報導)11月22日,大陸網紅主播朱宸慧(雪梨)、林珊珊被當局罰款9000萬元人民幣,被罰原因是涉嫌偷逃稅款。

22日,中共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表示,浙江省杭州市稅務部門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朱宸慧、林珊珊兩名網絡主播涉嫌偷逃稅款,對朱宸慧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擬處1倍罰款共計6555.31萬元人民幣,對林珊珊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擬處1倍罰款共計2767.25萬元人民幣。

日前,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已向朱宸慧、林珊珊下達稅務行政處理決定書。

事情發生後,「雪梨Cherie」在微博發布了《致歉信》,表示「對自己的行為深感愧疚。」並「向所有朋友道歉」。

雪梨Cherie」在微博發布了《致歉信》。(微博截圖)

林珊珊_Sunny也在微博上發布了《致歉信》,向所有人道歉。

林珊珊_Sunny在微博上發布了《致歉信》。(微博截圖)

公開信息顯示,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微博粉絲高達1506萬,杭州宸帆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CEO。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個人微博粉絲有950萬,為熱門時尚博主。

該消息登上了百度熱搜。有網民感嘆:「稅款就是千萬,當網紅比辦企業賺錢啊。」

據新浪財經市場資訊22日消息,某電商主播透露,帶貨主播的收入一般分為三個部分,一是坑位費,二是階梯制的銷售提成,三是部分平台的受眾打賞收入。另一方面,主播收入需要和所在機構進行分成,分成一般為30%~50%不等。

對此,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教師、上海雷邁商務諮詢有限公司高級稅務合伙人李佳坤解釋說,坑位費收入來自品牌推廣服務,銷售提成來自經紀代理服務,這些都屬於銷售服務行為,增值稅稅率為6%,但是打賞收入是否征增值稅,目前在「受贈行為」和「銷售行為」之間尚存爭議,多數人認為,粉絲之所以打賞,是因為欣賞了主播的表演,因此打賞收入屬於服務收入,要徵收6%增值稅。

據艾瑞諮詢今年9月10日發布的研究報告顯示,2020年中國直播電商市場規模超1.2萬億元,年增長率為197.0%,截至2020年底,中國直播電商相關企業累計註冊8862家,行業內主播的從業人數達到123.4萬人。

責任編輯: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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