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會案鄒幸彤繼續自辯

指市民燃起燭光並不用授權 晚維園沒有「大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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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沛林香港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因為參與2020年六四集會而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4項罪名,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鄒幸彤8日繼續自辯。控方繼上次針對鄒幸彤Facebook上的帖文盤問,8日再要求她解釋李卓人的言論。

控方於庭上播放《蘋果日報》的直播片段,指六四集會當晚時任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公開表示「入到維園的朋友,繼續到以往集會的地方」,鄒幸彤被問及「朋友」的意思,鄒幸彤回應指「所有支持我們的香港人都是朋友」,控方又詢問鄒幸彤指李卓人呼籲「大家努力」,是否鼓勵市民到維園集會,鄒幸彤否認,解釋是呼籲民眾參與網上集會,又指即使用上「大聲公」,也不足以令整個維園都能夠聽到他的說話。

控方指李卓人於集會時播放《自由花》,鄒幸彤同樣指音量所限,但透過網絡媒體直播反而全世界都可以聽到。控方又說,歌曲播放期間有市民站在他們身後,舉標語及蠟燭,鄒幸彤認為活動是公共行動,市民可以圍觀,又說與支聯會無關的人都可以表達對六四的看法,不代表走近支聯會就是犯法。

之後控方又指片段中李卓人叫「大家坐滿5個足球場」;鄒幸彤認為「大家」只是個普遍字眼,指參與網上集會及示威遊行的人都稱為「大家」。又否認當日為實體集會,因為當日不止維園,港九新界的市民,都在參加網上集會,「與我們在銅鑼灣組織集會是兩件事」。控方又提及李卓人說過「在場朋友」等字眼,鄒幸彤則認為「在場」不僅是物理上的意思,又指李卓人負責主持,要面向世界,難以每次都說「全世界的朋友」。

鄒幸彤強調,民進入維園,燃起燭光並不用授權,當晚維園亦沒有「大台」。控方又問及李卓人說過6個足球場都有燭光,是否代表集會成功。鄒幸彤表示不同意,指反而是「遍地開花呼籲」好成功,因為在限聚令下,燭光由維園擴散至全港,令人安慰。她又認為,最重要是每個人以各自能承受的方法「行出來」。◇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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