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衝突殺害兩室友 林賽春被判25年監禁

人氣 302

【大紀元2021年1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周翰音紐約報導)週四(12月16日)下午,皇后區最高法院法官伊拉・馬古利斯(Ira Margulis),判處在2018年11月14日殺害兩名室友的林賽春(Sai Chun Lam,音譯)25年監禁,監禁期滿後,將有5年監視居住。

2021年12月16日,法官宣判結束後,林賽春被押解出法庭。
2021年12月16日,法官宣判結束後,林賽春被押解出法庭。(周翰音/大紀元)
2021年12月16日,林賽春被押解進法庭接受宣判。
2021年12月16日,林賽春被押解進法庭接受宣判。(周翰音/大紀元)

該案件經過3年的馬拉松式庭訊,上個月(11月3日),林賽春與檢方達成認罪減刑協議,檢方撤銷原一級蓄意謀殺指控,林賽春承認兩項一級誤殺罪名。

由於法官、檢方、被告律師和被告,已經在上個月林賽春認罪時達成一致協議,週四的宣判現場十分平靜。當法官問到林賽春還有沒有什麽話要說時,他告訴法官,「沒有什麽要説的。」整個宣判過程在約5分鐘內就完成了。

在被押解進法庭接受審判時,林賽春看著在旁聽席坐著等他的哥哥。

林賽春的哥哥當天早早就到法庭等候,他説,在林賽春被關押的這三年期間,他探望過林賽春並與他交談。林賽春的哥哥告訴本報記者,林賽春也覺得後悔,但為時已晚,什麽都做不了了。他的哥哥説,「到這個時候,誰都會後悔,但是沒有任何辦法了。」

據林賽春的哥哥介紹,林賽春在19921993年間來到美國,來美國後一直在打工。案發前因工傷摔壞了腿,一直停工在家。剛開始在他哥哥家住了一段時間,後來就到案發公寓居住了。林賽春在工作期間都還好,摔壞腿在家休養期間,他的哥哥也去公寓探望過他,知道他和室友有一些矛盾,也曾勸他搬出去。但是因為林賽春覺得已經在該公寓住了幾年,雖然有工傷補償,但是停工在家,而且法拉盛普遍租金比較貴,就不願意搬走。沒想到最後因與兩室友的衝突激化,釀成慘劇。

林賽春的哥哥還説,他們的母親已經過世了,父親年邁,身體不太好,所以沒有告訴父親太多關於林賽春的事。對於該事件知道一點點的父親,也沒有説什麽。

這起凶殺案發生於2018年11月14日,在法拉盛37大道144-55號公寓二樓。當時55歲的餐館企檯林賽春,涉嫌在公寓內殺害兩名老年室友。警方接到報案,趕到現場後發現,兩名受害人倒在血泊中,身上有多處傷口。67歲的受害人劉春富(Chun Fu Liu,音譯)和其妻——64歲的趙德玉(Deyu Zhao,音譯)於當日被宣告死亡,分別身中23刀和16刀。

根據皇后區地檢辦公室起訴書,凶案發生前13天(11月1日晚),林賽春與劉氏夫婦曾發生劇烈爭執及互毆。109分局警員拘捕三人,趙德玉指控林賽春將她推倒在地,導致她頭部受傷,林賽春因此被控一項三級攻擊罪,而死者劉春富被控二級騷擾、企圖攻擊致傷輕罪和故意損壞財物罪。

等候審訊期間(14日),林賽春與劉氏夫婦再發生衝突,他把劉姓夫婦砍傷致死。林賽春案發前腿部受傷,停工在家,疑因長期失業,性情煩躁,且與死者夫婦早有積怨而發生衝突。

犯罪嫌疑人林賽春案發後失蹤三天,在兩個表弟的陪同下,於17日前往布碌崙市警第66分局自首,隨即被捕押至市警109分局受審。林賽春被皇后區大陪審團起訴二級謀殺等多項罪名。

審訊不久,法官裁決他因精神問題需接受心理治療一年。2020年1月30日,林賽春再次回到法庭接受審訊,被皇后區大陪審團加控兩項一級謀殺、一項篡改證據,與兩項二級謀殺罪。

2021年12月16日,林賽春出庭律師特洛伊・史密斯(Troy Smith)告訴本報記者,林賽春在11月3日的認罪,讓他獲得量刑,於16日被判處25年的監禁;如不認罪,等進一步的陪審團決定,他將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史密斯說,「根據法律規定,在監獄待滿7年,便可獲得1年減刑。林賽春已服刑3年,在剩下的22年中,除去3年減刑,這意味著他將在監獄待19年。」◇

責任編輯:李悅

相關新聞
法拉盛發生雙屍命案
法拉盛雙屍命案 華人夫婦被刺身亡
法拉盛華人雙屍命案 凶嫌自首被捕  被控謀殺
法拉盛雙屍命案  律師稱不全是嫌犯的錯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