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父申冤 新疆許翠琴遭非法羈押近兩年

人氣 358

【大紀元2021年03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胡元真採訪報導)新疆許翠琴女士因控告阜康市教育局書記、原博峰街道辦事處書記焦新國,於2017年7月13日至2019年5月7日間,將其非法羈押在當地教育培訓轉化中心677天,至今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或依據。

大紀元記者採訪了許翠琴女士,她向記者講述了她和黃埔軍校畢業的父親兩代人遭受中共迫害的經歷。

父親投誠中共 反遭其迫害

許翠琴,56歲,現居住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州阜康市。

許翠琴介紹道,「父親許德熹原系國民黨陸軍365師補充一團三營九連少尉排長,於1949年11月在四川省參加廣漢起義,向中共投誠。1950年從部隊返回老家探親期間,由於其家庭出身是地主身份,被當地公安拘押和監控。」

許德熹獲得的《起義人員證明書》。(受訪人提供)

1951年12月3日,許德熹被控盜竊罪(盜竊汽車零部件);1955年2月25日,他又被控販運和吸食大煙,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加刑兩年。1991年10月22日,敘永縣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撤銷了上述兩項判決,以「情節較輕,免於刑事處分」,宣告許德熹無罪。

據許翠琴透露,事實並非如此,「父親在1951年被無緣無故的送入雷馬屏勞教,並非由於敘永縣法院判決,而是敘永縣公安局濫用職權、亂作為。我們家人多次向敘永縣法院申請調取父親被判刑的相關證據,均被拒絕。敘永縣公安局並沒有提供父親任何一項犯罪的證據。」

「父親離世前是新疆農七師127團退休職工。投誠後,反被扣上莫須有的罪名,背負著盜竊罪、販運吸食大煙的罪名苟且生活。我一直申訴要求撤銷所有對我父親的指控。」許德熹於2000年3月20日病逝,直至離世,他的罪名都未撤銷。

1991年10月22日,敘永縣法院出具《刑事判決書》撤銷了上述兩項判決,宣告許德熹無罪。(受訪人提供)

 

女兒為父申冤無果 遭中共非法羈押

許翠琴由於為父申冤,控告了原博峰街道辦事處書記焦新國。2017年7月13日,她被阜康市博峰街道社區孫姓工作人員、警察王勇、博峰街公安教導員阿里木哄騙至阜康市派出所。7月18日,她又被轉移到阜康市職業技能教育培訓轉化中心。許翠琴說,「在沒有任何法律文件、手續和犯罪事實的情況下,我被秘密羈押了677天。」

「由於我申請國家公權機關為父親的冤錯案進行糾正,焦新國對我的依法信訪行為打擊報復,非法關押(我)。我被關押在僅限於關押所謂『暴恐、宗教極端主義違法犯罪人員』的教育培訓轉化中心。我要求他們出示關押我的法律文件,至今也沒有給我。」

「我在677天裡,被分別關押在三個轉化中心——阜康市六運湖煤礦、草原站教育培訓轉化中心和阜康市人民醫院職業技能教育培訓轉化中心。」她說,「在轉化中心,他們每天都給我吃藥,一天兩次,白色的藥片。吃完藥,我有時候連我家人都記不起來了,我老公的電話號碼我都想不起來了。他們還經常給我們抽血,有的時候隔一個禮拜,有的時候半個月抽一次。」

「在轉化中心,還不如監獄呢,在監獄還有放風的時間,可是在轉化中心不能出去放風,他們怕人看到。每天都要學習他們給我們的(洗腦)資料,背『聽黨話、跟黨走、不造謠、不傳謠』那些編的東西。很多人進去的時候,身體好好的,出去的時候,身體就壞了, 也有很多人死在裡面。」許翠琴說。

「後來,有很多人和我關在一起了。有維吾爾族、回族、哈薩克族,我是漢人,我還能幫幫他們。有一天,一個男的關進來了,他的兩個娃娃還在外面,半夜他急得發瘋,他們給他打了三針,他才安靜下來。很慘的,有的父母都被關在裡面,娃娃就在外面流浪。我知道被關在裡面的不是恐怖分子,都是農民、做生意的人。」

許翠琴最後表示,還是會繼續申訴,不會放棄的。

責任編輯:胡宇龍

相關新聞
覓真:中共枉法判決無底線
石銘:新疆法輪功學員們的血淚遭遇
79歲退休高級講師出冤獄 養老金遭剝奪
蓬佩奧:若不指認中共種族滅絕 世界失方向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