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醫師被公派 黑救護車上非法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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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4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顧曉華、方曉採訪報導)江蘇博士醫生、江蘇省人民醫院醫生陸森(化名:魯大海)被指控跨省與他人串通在黑救護車上非法摘取人體器官,但僅被以「毀壞屍體罪」判刑一年。陸森不服,堅稱自己摘取人體器官是公派行為,自己無罪,今年3月向安徽高院申訴。陸媒對此事的報導輕描淡寫。專家剖析活摘人體器官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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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主任帶頭 跨省與多家醫院醫生合謀

這樁非法摘取人體器官已於2020年8月18日做出終審裁定,大陸媒體4月17日以「博士醫生被判不服」報導了該案的進展,並隱去了江蘇省人民醫院的主任醫師陸森的真實姓名,用化名魯大海代替,案件中的其他涉案人員也未披露真實姓名。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陸森(化名:魯大海),53歲,畢業於南京醫科大學,博士研究生學歷,是江蘇省人民醫院的肝膽外科主任醫師,捲入2018年一樁非法摘取人體器官案。他曾是所在醫院的OPO(器官獲取組織)工作人員。

相關資料顯示,2018年2月11日,懷遠縣女子李萍因家庭矛盾,被人用斧頭砍傷了頭頸部,在縣醫院ICU治療,而ICU主任是楊素勛。

楊素勛認為李萍時日無多,便拿著器官捐獻的資料,不斷向李萍的丈夫以及其女兒遊說,還說會有一筆不小的國家補償,二人就同意了。

此後,楊素勛把李萍的基本情況通報給了江蘇南京鼓樓醫院主任醫師黃新立,經過審查,李萍符合器官移植標準。

2018年2月14日,楊素勛聯繫上了北京的一家醫院。隨後在安徽淮北礦工總醫院蘆嶺分院口腔科醫生王海良、歐洋的配合下,雙方在懷遠縣醫院內簽了器官捐贈的協議。

大紀元曾採訪到遼寧一名器官協調員梁辛。梁辛的說法佐證了醫院ICU等科室提供供體線索,收線索費的事實。梁辛表示,「很多醫院,像我之前工作的單位,它是和一些醫院的ICU、急診科有聯繫的,就像提供(器官)線索一樣,給(他們)線索費。」

為何在「黑救護車」上做手術?

報導稱,入院5天後李萍被宣布死亡,剛從南京趕來的魯大海,在歐洋改裝過的「黑救護車」上,將李萍的肝臟、雙腎摘除,由其他人火速送去北京。

即使按照中共的法律,人體器官捐贈也需要捐贈人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共同簽字。而當時李萍的母親和兒子並不知道李萍器官被捐贈的事情,都是事後才知道的。李萍兒子石祥林還發現,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沒有母親的器官捐獻信息。

石祥林因20萬所謂「國家補償」被轉到了一個堂哥的帳戶上,一氣之下告上法庭,才令這起非法摘取人體器官案東窗事發。

中共的宣傳聲稱,中共人體器官捐獻遵循「無償」的原則,反對任何以獲得經濟報酬為目的的器官捐獻。2015年中國全面停用死囚器官,器官移植全來自「自願捐獻」的器官。

2019年4月24日下午兩點多,陸森被安徽省蚌埠市懷遠縣公安局帶走。這起非法摘取器官案一審開庭,楊素勛等人獲刑,而陸森卻被定性為涉嫌「故意毀壞屍體罪」,僅輕判一年。

一些網民留言表達觀點和質疑:陸森等人所涉的是販賣人體器官罪,不應被判為「毀屍罪」,判決結果太輕了。「應該是故意殺人罪吧,而且還是團夥作案,僅被判一年,太黑暗了!」

「為什麼在黑救護車上摘取人體器官,而不在醫院手術室裡?死者是真的死了之後被摘器官的嗎?」

分析:陸媒披露此案的目的及隱藏的真正罪惡

據報導,一審後,陸森等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上訴,陸森的上訴理由是,器官捐贈的工作是單位和上級領導安排的,屬於公派行為。2020年8月18日,安徽蚌埠中院駁回幾人上訴,維持原判。

2021年4月15日,陸森透露,今年2月份,他將申訴資料遞交給了安徽高院,他不認可終審裁定結果。

陸媒報導上述非法摘取器官事件輕描淡寫,沒有交代重要的細節。不過,3名涉案醫生曾有OPO身分,其中黃新立是江蘇省醫學會器官移植分會器官捐獻與管理學組委員。

就此事,大紀元記者採訪了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的國際組織(追查國際)主席汪志遠。

汪志遠表示,公派行為上訴可以理解。因為大陸全國的活摘器官都是在中共指揮下的國家犯罪行為,所以他們參與的個人認為是執行共產黨政策,或者執行他們單位領導的指令,再加上中共多年的洗腦,把人都訓練成這樣了,所以他們現在上訴這個可以理解。

汪志遠說,現在大陸媒體揭出來這個摘器官的事情,我想它也不是真正的中共組織下的活摘器官罪行。這是因為這麼多年來在中共的主導下,在全國範圍內,大規模地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活摘各族裔,或者是正義人士的器官,已經把這些人的道德底線毀掉了,他們已經被訓練出了殺人魔鬼的這種思想基礎,所以他們遇到這樣的要死的人,也就摘了(他們的器官),不同的是這次被家屬發現了。

中共為什麼把上述事件報導出來?

汪志遠分析道:中共一直面臨著國際指控,特別是法輪功學員控訴它們活摘器官,它們就是要借這個機會炒一下,做出一個好像是民間做的事情,反倒還是官方扮演了一個正面的角色,它用這個事情迷惑民眾,錯誤地引導輿論,將這個事情造成一個在中國大陸民間偷器官的現象。其實不是這樣的。

「首先,之所以摘取器官,是它有這個基礎,它經過多年已培訓出這種殺人不眨眼的人;建立了官方組織殺人、謀財害命的基礎。」

「第二,是這次沒太組織好,事情披露出來,而且可能是在利益上分贓不均,或者是跟家屬沒說好,沒掩蓋得住。」

「第三,可能是中共有意炒作,為引導社會輿論,從正面去想,這樣就可以化解國際社會對中共活摘器官指控的危機。」

汪志遠也認為對陸森等人的判決太輕了。「人將死還沒有完全死,在救護車上,那就是說這個人心跳、呼吸還都存在,血液循環還正常,這樣的話器官取出來才能有用。在搶救過程中,他不搶救了,而是活活地取人的器官,這就是職業殺人,判1年怎麼行?這個量刑是太低了。」

為什麼量刑如此低?汪志遠認為,中共有軟肋,法院不敢強硬,因為這是公派,人家也有理由,是單位派他們去做這個事;而且這麼多年都在組織做這個事情,不是他們只做了這一次,所以為了讓他們不至於跳太高,影響太大,就得判很輕。而把這個事情炒作一下,造成民間影響,所以它判了不重,又公開炒作,就是讓人們感覺共產黨也在抓這個事,給民眾錯覺:活摘器官不是共產黨做的,是民眾做的。

汪志遠表示,據掌握的情況,整個活摘器官是由江澤民下令,中共主導的國際犯罪,由中央政法委系統組織,軍隊、警察和武警地方的器官移植機構,還有包括地方相關的黨政機構,都在配合,這是一個持續至今22年的國家犯罪。「據最近的調查,一些醫院還在做,而且明顯是在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

責任編輯:高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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