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理大暴動首案開庭 甲級榮譽畢業校友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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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澤宇香港報導)2019年11月反修例運動期間,抗爭者與警方在理工大學爆發衝突,大批市民在理大外聚集聲援及試圖營救被困的抗爭者。警方事件中拘捕超過1,300人。其中一名理大舊生指他攜有索帶及波子等物品,被控暴動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罪,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昨日裁定他兩罪罪成,案件押後至7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被告現須還押。

被告雷爍鏗31歲,是理大產品工程及市場學學士學位甲級榮譽畢業生,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紅磡漆咸道北與蕪湖街一帶參與暴動,及管有100條索帶及26顆玻璃彈珠。他當時穿有防護裝備,及手袖被驗出帶有微量易燃溶劑甲苯。今次是首宗涉及理大圍城的暴動案審訊。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他自辯時表示,當時只打算到場見證衝突和解。他途徑現場時遭多名示威者誤以為是便衣警察,遭到搜身後獲放行。其後他以手機尋路期間遭遇警方驅散行動,因跌倒來不及逃離被捕。

對於身上的波子和索帶,被告表示是胞弟放入背囊。波子主要是讓飼養的貓玩耍,索帶是用來鐵網繫緊在窗花上保護貓。

辯方陳詞時則強調,沒有證據證明被告何時抵達現場及逗留的具體時間,亦沒有片段證明他如何破壞社會安寧。

不過法官認為,被告到場見證衝突和解的理由合情合理,但對於波子和索帶的解釋則提出質疑,認為物品並不少,被告應察覺到。法官續指,被告描述他案發時身處的位置與片段顯示的不符,認為被告是站在示威人群之中,故示威者逃離時被告才因走避不及跌倒被捕。法官又指,當時道路上有索帶綁起的路牌、磚塊、波子阻礙警方推進,故認為被告攜帶的物品是用作非法用途。法官將待索取背景報告後再判刑,被告現須還押。◇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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