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個州挑戰奧巴馬健保 美國最高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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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6月18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Matthew Vadum報導/高杉編譯)最高法院大法官以7比2的投票結果,第三次支持了奧巴馬健保法案(Obamacare Law)。該裁定僅稱那些挑戰該法案的人缺乏必要的法律資格,從而迴避了該法案是否符合憲法的問題。

這項法律於2010年3月頒布,最終通過時沒有任何一名共和黨人投贊成票。自那以後,健康保險費急劇上升,許多消費者因此無力支付保險費,失去了他們的保險。2016年《福布斯》(Forbes)雜誌寫道:「有充分的證據表明,奧巴馬醫改造成保費大幅增加。」

2018年12月14日,德克薩斯州北區的里德‧奧康納(Reed O’Connor)法官裁定,《奧巴馬健保法案》完全違憲,但該裁定在上訴過程中被暫停執行。

法官說,當國會在2017年有效地廢除了強制美國人購買醫療保險的強制令時,它「鋸掉了(奧巴馬醫保)站立的最後一條腿」。「法院發現,個人授權對於法規『其它條款』是必不可少、不可分割的。」

這個案子實際上是兩個一起審理的案子——加利福尼亞州訴德克薩斯州案(California v. Texas),法院文件19-840,和德克薩斯州訴加利福尼亞州案(Texas v. California),法院文件19-1019。2020年11月10日,就此舉行的一場電話聽證會持續了121分鐘,超過了預定的80分鐘。

此次最高法院的多數意見書由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Breyer)撰寫。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布雷特‧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和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也加入了這一行列。

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寫了一個不同意見書,尼爾‧戈薩奇(Neil Gorsuch)法官也加入其中。

布雷耶在法庭判決書上寫道,最初於2010年頒布的《患者保護與平價醫療法案》(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即眾所周知的《奧巴馬健保法案》(Obamacare law),要求大多數美國人獲得最低限度的基本醫療保險。

該法令還「對未參加該健保的人處以罰金,並根據收入比例進行調整」。2017年,國會將罰款金額定為0美元,從而「實際上廢除了」這一罰款。

「德克薩斯州和其它17個州對美國和聯邦官員提起了訴訟。後來,兩個人(尼爾‧赫爾利(Neill Hurley)和約翰‧南茨(John Nantz)也加入了原告的行列。原告聲稱,如果沒有罰款,該法案的最低基本保險要求(minimum essential coverage requirement)是違憲的。

「具體來說,他們說,商業條款和稅收條款(或任何其它所列舉的權力)都沒有賦予國會制定該條款的權力。……他們還爭辯說,最低基本保險要求不能從該法案的其餘部分中分離出來。因此,他們認為整個法案是無效的。

「我們沒有觸及該法案的正確性等問題,但是,對於德克薩斯州和其他原告來說,在這起訴訟中,他們缺乏提出這些問題所需的起訴資格。」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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