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同源會加入哈佛與UNC訴訟案的「法庭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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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5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宜君紐約報導)今年十月,美國最高法院將合併由「學生公平錄取」(Student For Fair Admission,簡稱SFFA)發起,對哈佛大學與北卡羅萊納大學排擠亞裔與白人學生的訴訟案,舉辦聽證會,聽取口頭辯論。

為了成功說服大法官,改變美國頂尖學府以「平權運動」(affirmative action)為由,將種族作為挑選學生的標準,紐約同源會(CACAGNY)5日與公益律師組織​​「太平洋法律基金會」(Pacific Legal Foundation)及多個民團、智庫加入合併訴訟案的「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期盼成為「學生公平錄取」在最高法院贏得法律戰的後盾。

紐約同源會8日表示,加入「法庭之友」是為​​了支持SFFA贏得訴訟案,因為「美國最高法院通常每年只會從上萬起訴訟案中,挑選其中約80起案件審理,因此表達(對SFFA的)支持非常重要」。

紐約同源會指出:「令我們高興的是,美國最高法院同意合併審理哈佛訴訟案與北卡羅萊納大學訴訟案,這更好。」先前,SFFA曾擔心最高法院分開審理案件,將削弱其作為美國聯邦與各州法院參照的判例力度。

紐約同源會先前已抨擊北卡羅萊納大學(UNC)不應該引用19年前的「格魯特訴布林格案」(Grutter v. Bollinger),讓美國最高法院站在校方一邊,認為「有點」種族歧視是可以原諒的,「這是錯誤且需要被推翻的」。

「法庭之友」的原文來自拉丁文,通常是指個人或團體,雖然不直接發起法律訴訟,但是對於案件有強烈的參與熱度,因此向法庭提出有關訴訟的簡要報告,參與法庭的裁決過程。而這樣的書面文件就稱為「法庭之友摘要」(amicus brief)。

紐約同源會在三年前為了捍衛亞裔學生在特殊高中的錄取權益,曾與多個組織和個人共同起訴時任紐約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與市教育總監卡蘭薩(Richard Carranza)。「法庭之友摘要」中,也加入該案例,要求大法官在10月聽取合併訴訟案的辯論時,能夠考慮種族偏好的弊端已經影響到高中與其它招生項目。

無獨有偶,同樣涉及排擠亞裔學生的維吉尼亞洲的托馬斯‧傑斐遜科技高中(Thomas Jefferson High School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簡稱TJ高中)入學錄取訴訟,以及馬里蘭州蒙哥馬利縣公校(Montgomery County Public Schools)的天才班訴訟案,也一併放進「法庭之友摘要」中。

紐約同源會希望最高法院能夠理解採取「種族偏好」(racial preference)的政策,不只是發生在大學錄取,還有各級教育階段,最終影響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就業和住房」。

「這樣一來,我們懇請法官在做出最終決定前——不論是繼續還是停止(以種族為入學錄取標準),能考慮這種集體以種族作為判斷,具有腐蝕性、分裂性與適得其反的邏輯,現在已經感染了法律的各個方面。」聲明寫道。

參與支持哈佛大學訴訟案與北卡羅萊納大學訴訟案合併審理的「法庭之友」,還有保守派智庫「機會均等中心」(Center for Equal Opportunity)、自由主義智庫「理性基金會」(Reason Foundation)、紐約家長陳軼芳、TJ高中聯盟(Coalition for TJ)、法律組織「正義委員會」( Committee for Justice)、非裔企業家康納利(Ward Connerly)及其創辦的政治運動組織「為所有人爭取平等權利」(Equal Right for All PAC,簡稱ERFA PAC)。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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