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的鄧棨然 獄中失聯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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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7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曾於2019年反送中條例運動中被捕的12名港人,在保釋期間試圖偷渡台灣被抓。其中鄧棨然被判刑三年,目前在廣州從化監獄服刑。半年來家屬寄信到監獄都被退回,從化監獄網站鄧棨然的個人帳戶資訊也無更新,家屬擔心他在監獄的情況。

2020年8月23日,鄧棨然等12名香港人於保釋期間乘坐快艇企圖棄保潛逃偷渡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局拘捕,深圳鹽田公安通報,12名港人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被刑事拘留。12月下旬,被深圳市鹽田區檢察院起訴,10名成年人分別被判七個月到三年刑期不等。

當時31歲的鄧棨然被控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獲刑三年,罰金二萬元人民幣。移送廣州從化監獄服刑。獄方以疫情原因不讓家屬會見,家屬只能通過粵省事小程式、從化監獄網站和鄧棨然的家書了解他的情況。

7月27日,鄧棨然的弟弟求助曾在從化監獄服刑的異議人士林生亮和媒體,希望能更清楚監獄的相關規定和管教情況,據此尋求與獄方溝通管道。

27日晚上,鄧棨然的弟弟在「關注鄧棨然臨時群」中表示,「自今年二月後,我們家再沒有收到鄧棨然的信件,而且二月所收到的信是去年十二月所寫的,因此我們家已經跟他失聯了半年多。」

「近幾月從化監獄網站、粵省事小程式的資料從5月17日後都無更新、鄧棨然每月的獄內花費亦不見任何收支(以往可以知道他每月打工賺取的錢及裡面所用的金額)、家人每月匯給他的款項,既沒有存入他的帳戶,也沒有在判刑罰款上扣取任何金額。我們非常擔心他在從化監獄的情況。」

鄧棨然的弟弟說,我家上星期,便開始電話聯繫獄方,把這些問題告訴他們。但獄方只記錄下我的資料跟問題後,說要一個月的時間左右,把問題先交予相關的單位人員,之後再請鄧棨然以信件回覆,或是再打電話給我們。

由於太擔心了,等了一個星期左右,鄧家人寫一封信託香港入境事務處的人員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把信件交給從化監獄。7月25日鄧家收到了一封「彈回頭」的信件,原因是——無人收取。這信件叫鄧家人的擔憂一下子推到最高。

上週,鄧棨然的弟弟把從化監獄的情況在媒體曝光後,昨(27)日從化監獄就把鄧棨然的資料更新了,不單每月的收支多了5月17日到7月18日的數據,而且更多了兩項違規被扣分的事。

雖然,獄方更新了鄧棨然的個人資訊,但被退回無人收取的信件,令家屬惴惴不安。

鄧棨然的弟弟對大紀元記者表示,「之前的家書都沒有說過不尋常的事。入獄後,我們家都從未有見過他,因為疫情兩地的通關不知何時才能開通。」

記者撥打廣州從化監獄(20-37976300)詢問信件被退回的可能情況,接線獄警說,「信被退回有很多原因,我不負責這部門我沒辦法回答你。你要告訴我哪個受刑人我才能跟你說他的情況。」他一聽鄧棨然名字,立即說,「鄧棨然我知道,我們這裡收信是有相關規定的,監獄有監獄的規定,根據我們的規定信寄來是要檢查的,不利改造就要退回。」記者問,「他現在有甚麼問題嗎?」他回答,「你不是家屬,我沒辦法告訴你,這是有相關規定的。」

記者撥打從化監獄信訪主任辦公室電話(20-37513999),但是無人接聽。

林生亮表示,「從扣分及失聯等方面看可能以違規名義被單獨禁閉,受刑人如不服管、吵架、打架,只要獄警認為對抗管理的就可以關禁閉,關禁閉期間剝奪一切權利,包括通信。一般最少關15天,只有一個小洞口用來傳遞食物,而且食物只有一點點,有時甚至不提供。據我所知,凡關禁閉會被戴上手銬和重型腳鐐(45斤)。從裡面出來的人,如果沒有強大的心理建設的人,精神上會崩潰的,我曾經見過。」

鄧棨然家屬稱自2月以後,寄到從化監獄的信被退回,原因是無人收取。(受訪者提供)

監獄受刑人奴工化

林生亮在關注群裡發文稱,我在那個監獄待過,每一個受刑人一到從化監獄都會分配到第11監區,即所謂的入監隊。在那裡要接受三十天到六十天的軍事訓練,你的頭皮要掉幾層,你身上的皮膚要掉幾層,快則半年才能恢復到原來的膚色。天天背行為規範,至少唱十首紅歌,否則不讓睡覺。

從化監獄號稱是廣東省文明監獄實際上就是地獄,每個人到從化監獄就像一個賣豬仔呀賣到那邊,監獄那邊按每個人頭,按剩下的刑期多少劃撥錢給看守所,這就是利益分配鏈條,中國的一切都是畸形的。

各個奴隸工廠要招工啊,公檢法就是奴隸販子,監獄是買家,現在生意還要極速擴大以應對經濟與社會危機。監獄現在產業鏈在輕工、電子行業裡應該很齊備了。

香港「反送中」運動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是2019年發生在香港的大事件。為了抗議香港特區政府強推的2019《逃犯條例》修訂案,2019年6月9日全港號召了103萬人上街「反對引渡惡法」,逾萬人被捕。

俗稱《送中條例》或《逃犯條例》的修訂案,源自於2018年在台灣發生的一起命案,引發後來關於罪犯引渡的司法問題。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時,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確立香港按照一國兩制方針,維持50年不變自治,包括司法權獨立。

然而,港人擔憂基本法已淪為形式,若《逃犯條例》通過,中國政府可能會藉著此套系統,為香港人羅織罪名,移交中國大陸受審,而其中最大的爭議點,在於破壞香港一國兩制與司法獨立。

香港特區政府於2019年9月4日,同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案。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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