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更改墮胎藥購買規則 22州總檢察長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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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1月19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Naveen Athrappully報導/鐘心萍編譯)來自 22 個州的總檢察長呼籲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撤銷一項允許通過郵件遠程開墮胎藥處方的規則變更。

在1月13日的中,總檢察長猛烈抨擊FDA,稱該機構「放棄對遠程開具和管理墮胎藥物的常識性限制的決定既非法又危險。」

「直接違反了FDA的長期做法和國會授權,FDA撤銷重要的安全限制忽視了女性的健康和明確的聯邦法規。 我們敦促你改變你的決定,」信中寫道,並補充說,規範墮胎的權力屬於選民及其當選代表。

總檢察長來自阿拉斯加州、阿拉巴馬州、阿肯色州、佛羅里達州、佐治亞州、愛達荷州、印第安納州、愛荷華州、肯塔基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密蘇里州、蒙大拿州、內布拉斯加州、俄亥俄州、南卡羅來納州、南達科他州、田納西州、德克薩斯州、猶他州、西弗吉尼亞州、 和懷俄明州。

米非司酮(Mifepristone)的危險

1月初,FDA做出了一項監管變更,允許零售藥店在店內或通過郵購向人們提供藥物米非司酮,前提是他們從經過認證的醫療保健提供者那裡獲得處方。

米非司酮是兩種常用於藥物流產的藥物之一。

信中指出,當FDA於2000年首次批准米非司酮時,他們認識到該藥物「對女性具有嚴重風險,包括感染和出血」。 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FDA在2007年制定了多項限制,作為風險評估緩解策略(REMS)的一部分。

根據REMS,米非司酮只能由「合格的醫生開具處方,並在醫院、診所或醫療辦公室進行管理,並且只能由此類醫生或在此類醫生的監督下進行,」總檢察長說。

直到最近,FDA一直堅持這些要求。

總檢察長聲稱,該機構對米非司酮處方和管理的規則變更並不是「關於如何幫助促進女性健康的分析」的結果。 取而代之的是,FDA以減輕醫療保健提供系統的「負擔」為由證明了這一舉措的合理性,同時聲稱「藥物的好處大於風險」,信中說。

信中指出,儘管這種藥物在懷孕的任何時候都會給女性帶來風險,但在懷孕後期風險最高。 只有親自通過超聲波才能準確確定是否懷孕。 因此,通過允許遠程使用墮胎藥物,FDA正在「危及女性的生命」,信中堅稱。

《大紀元時報》已聯繫該機構徵求意見。

各州法律

FDA的更新可能會在18個州面臨挑戰,這些州的法律要求在使用墮胎藥物時必須有醫療專業人員在場。 這些州的法律有效地禁止通過遠程醫療開墮胎藥。

在信中,總檢察長指出,幾個州已經認識到,遠程開處方或服用米非司酮等藥物可能很危險。

阿拉巴馬州立法機構通過了《婦女健康與安全法》,該法堅持只有醫生才能在親自檢查後開出或使用墮胎藥。 總檢察長表示,此類法律對於保護女性健康是合法且必要的。

「儘管FDA放棄了保護女性健康的責任,但我們沒有。 明確地說,你們並沒有否定我們禁止遠程處方、管理和使用墮胎藥物的任何法律,」信中說。

「我們公民(包括婦女和兒童)的健康和安全是頭等大事。 FDA最近的變化不會影響我們如何保護我們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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