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集會 紐約東百老匯遊民所法律戰未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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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宜君紐約報導)大華埠民權聯盟(Great Chinatown Civic Coalition,文中稱GCCC)不放棄帶領社區繼續上訴,推翻紐約市府把東百老匯91號的閒置酒店改為遊民所的決定。2月7日,聯盟號召近兩百名華人在遊民所前集會,反對紐約市府在華埠繼續蓋第8家遊民收容所。

「我對於法庭的判決感到非常失望,法官的決定是錯誤的。」當天抗議結束後,GCCC共同主席鄭明佑(Nolan Cheng)在他位於東百老匯51號的律師事務所內接受媒體採訪,「韓裔女性李妍兒(Christina Yuna Lee)就是被遊民跟蹤而後殺害的,再加上亞裔仇恨犯罪高漲,我的員工都很擔心萬一遊民所蓋好,人身安全可能會受到影響。」

2024年2月7日,大華埠民權聯盟共同主席鄭明佑在其律師事務所中接受媒體採訪。(林宜君/大紀元)

GCCC是註冊的非營利組織,由律師鄭明佑與醫師陳建閃(Thomas Chen)擔任共同主席,由華埠人稱「光頭律師」的古奇(Edward Cuccia)擔任法律顧問,成員王鏑(Jacky Wong)是曼哈頓第三社區委員會成員,多擔任集會活動的主持人與發聲者。GCCC並不直接參與訴訟,而是組織社區反對由金匯酒店改建的東百老匯91號遊民所。

鄭明佑指出,遊民所不僅服務的是110名單身男性,而且遊民所設施的一樓是家診所,社區「擔心會吸引更多遊民來到東百老匯」。

共同主席陳建閃醫師在集會中大聲訴說華埠已經有太多遊民所、戒毒中心,甚至還將有摩天監獄,社區面臨太多挑戰,正需要政府的幫忙。但是紐約市政府卻選擇在東百老匯91號再蓋一個收留單身男性的遊民所。

陳建閃說,「我們會繼續奮鬥反對(東百老匯91號)遊民所,保護社區,我們絕不放棄。」

大華埠民權聯盟共同主席陳建閃醫師(左)與遊民暴力受害者家屬陳開明(右)。(林宜君/大紀元)

當天除了有華埠居民與商業代表參與,「美國華人社團反暴聯盟總會」創會主席李子清也從布碌崙趕到曼哈頓聲援集會。主辦方估計有200人到場參與。

去年6月27日,華埠居民陳開明(Kai Ming Chen)、Two Pike LLC與美國福建公所(United Fujianese of America Association Inc.)在紐約州最高法院控告紐約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紐約市遊民局長簡金斯(Gary Jenkins)與遊民所供應機構「照顧遊民」(Care for Homeless) ,要求停止91號遊民所作業。

陳開明的父親是遊民暴力的受害者。4年前,陳開明的父親坐在東百老匯124號門前的長椅上,距離91號遊民所僅一個街區的距離。陳父原先想讓位給一名遊民,沒想到遊民才坐下沒幾分鐘就突然起身,並揮拳打向陳父臉部。

遊民用力之猛,導致陳父的左眼下骨被打碎,滿臉是血,且失去知覺。

但是該案最終在今年1月24日,遭到法官阿里(Shahabuddeen Abid Ally)駁回。理由是提告人「未能證明紐約市遊民局選擇金匯酒店來蓋遊民所,是隨意、任性,或是缺乏常理依據的決定。」

對於法官的判決,鄭明佑表示無法認同,社區已經在法官宣布判決後的一週左右,提出上訴,「但是要等到上訴機會,至少需要一年時間。」

鄭明佑還在律師事務所向媒體展示了最初的訴訟文件中,包括了前紐約市遊民服務局(NYC DHS)副局長馬斯卡利(Robert Mascali)的有力聲明。

馬斯卡利在聲明中列出了東百老匯在方圓半哩內,已經有8家遊民所(shelter):包厘街(Bowery St)227號 、包厘街225號、包厘街197號、拉法葉街(Lafayette St)90號、克里斯提街(Chrystie St)61-63號、埃塞克斯街(Essex St)33號、格蘭街(Grand St)231號、凱薩琳街(Catherine St)78號。

這8家遊民所中,共有5家遊民所的服務對象是單身男性,僅埃塞克斯街33號是收容未成年人,而格蘭街231號(原漢璧酒店)則是收留無證移民家庭,凱薩琳街78號則收容成人家庭。

馬斯卡利在聲明中表示,「身為一名前紐約市遊民服務局副局長,我必須老實說,我真的從來沒看過在方圓半哩內有如此高密度的遊民所。不只有遊民所,這個範圍內還有3家戒毒所,每天為看診的人提供針頭、注射器與美沙酮(methadone)。」

聲明還點出華埠也承擔了曼哈頓懲教中心、大都會監獄中心與紐約市警局曼哈頓中央監禁中心等3座監禁設施。

2024年2月7日,民眾在紐約市曼哈頓東百老匯91號移民所前集會示威。(林宜君/大紀元)

此外,馬斯卡利還指出了紐約市遊民服務局另一項頗為社區詬病的短處:缺乏邀請社區參與遊民所提案。

聲明指出,紐約市遊民局與「照顧遊民」僅在2021年11月4日與曼哈頓第三社區委員會社會服務委員會有過會議對話,卻沒有與第三社委會全體,或是舉辦公眾聽證會說明遊民所提案。至於當月16日的公眾聽證會,紐約紐約市長辦公室合同局也沒有積極通知公眾或社區媒體,只是將結果放到紐約市行政局的出版品City Record上,但是社區基本不認識這份出版物。

「沒聽說過有(遊民所)合約從最初通知(10月7日)到紐約市長辦公室合同局辦聽證會(11月16日),只需要短短六週時間。」

馬斯卡利在聲明中說,「紐約市很明顯是想要在黑幕中推進這所遊民所,如果是這樣,那麼這整個核准過程應視同無效。如果還要繼續推進合約,就應該要有更多公開且廣泛包容的程序。」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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