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霸非租客 紐約州參議會住房委員會主席:會立法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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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4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宜君紐約報導)近期,紐約乃至全美各地都在關注「占屋者權利」(squatter’s right)所引發的居住爭議,紐約州的共和黨議員更提案修法,不將霸屋者當租客對待。紐約州參議會住房委員會主席卡范納(Brian Kavanagh)則對本報表示會了解並採取行動釐清。

紐約州參議員卡范納日前在曼哈頓下城出席市議員的問政報告會,他接受《大紀元時報》採訪有關「占屋者權利」的問題時說:「占屋者在現行法律下本非租客,我們正在了解並採取行動來釐清。如果有人無權卻進入(別人的)房產,按照現行法律是可以被移走的。」

卡范納接著說:「我們看到報導,有些是很令人感到混亂,我們會用法律來採取行動與釐清。」

卡范納表示,多年來都有相關爭議,而州議會將嘗試立法,讓占屋者進入法庭時,法官能對著占屋者說:「在現行法律下,你無權進入。」好讓房東不再對自己的房產權益感到困惑,讓相關爭議事件能夠獲得妥善處理。

「紐約州目前的法律,並未給予未經允許就進入別人房產的人有這樣的權利。」卡范納表示,「有些聲稱是占屋者的糾紛,其實是租客與房東之間的問題,這個就不算占屋者,而是租客。而經法官同意後驅逐,是移走租客唯一的辦法,房產持有人不能透過換鎖或是丟租客物品,來趕走租客。」

至於如何讓法庭辨別是占屋者還是租客,卡范納則表示:「我們正在思考怎麼快點來解決這個問題。」

卡范納說,「我們是個法治的國家,所以會需要一些程序(立法)。但是闖入民宅者的人,並沒有租客的權利,我們會釐清這件事。我對房產持有者卻沒有權待在自己物業而感到難過,他們應該有權待在(自家)裡頭。」

卡范納最後表示,「我們會確保法律明確,相信現行的法律是站在房產持有人這一邊的,我們也會採取行動來解決這個問題。」

今年3月中旬,19歲的男嫌特哈達(Halley Tejada)與女嫌阿爾斯通(Kensly Alston)闖入52歲女屋主維特爾斯(Nadia Vitels)位於曼哈頓基普斯灣(Kips Bay)的公寓內,並涉嫌殺害維特爾斯,將她藏屍於行李袋,塞進衣櫃中。行凶後,特哈達與阿爾斯通開走死者的座車逃離現場,但最終於賓州落網。

3月20日,王后區法拉盛屋主安達洛羅(Adele Andaloro)市值100萬美元的物業遭屋霸占有後,又轉租給別人。安達洛羅更換門鎖後,她遭到占屋者報警,並在眾目睽睽下被警方上銬帶走——現場視頻超過500萬人觀看。

占屋者爭議爆發後,紐約長島選區的共和黨州眾議員布盧門克蘭茲(Jake Blumencranz)提出第A6894號提案,規定「租戶」的定義不包括「占屋者」,並且允許警方介入與逮捕,而不必經歷漫長的房屋法庭驅逐程序;同黨的布碌崙華裔州眾議員鄭永佳(Lester Chang)也參與聯署提案。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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