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pochtimes.com)
【香港大紀元記者1月28日訊】在新界沙田賽馬場放置炸彈的男子被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判監五年,法官指出,炸彈有機會引致嚴重傷亡,不過因被告並沒有企圖引爆,故作出輕判。
被告林廣財(二十七歲),被控於去年六月在沙田賽馬場放置炸彈。法官判刑時表示,炸彈一旦爆炸,會造成嚴重傷亡,但考慮到被告沒有企圖引爆炸彈,已把引爆的手提電話轉接到其他號碼;同時被告在求情時表示,在失業的情況下,父親離他而去,導致他獨力償還樓宇貸款,而以製造炸彈宣洩不滿。法官指出,社會是不能接受以製造炸彈宣洩不滿,但考慮被告的家庭背景,所以判他入獄五年,已相較其他炸彈案輕判。
案情透露,被告於去年六月世界盃賽事舉行期間,沙田賽馬場開放予公眾入場觀賞賽事時,放置一個自製爆炸物,後被清潔工人發現報警,由拆彈專家引爆,沒有造成傷亡。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