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連發少年嫖娼案 專家學校家長說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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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4日訊】近日,北京破獲幾起賣淫嫖娼案,發現嫖娼者均為未滿18歲的青少年,引起有關人士的注意。但各界人士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據北京晨報10月23日報導,近日,通州區法院審結了一起介紹賣淫案,此案中的嫖娼者是一名16歲的少年。今年7月,還在中專讀書的黃海(化名)到了學校附近一家發廊,問有沒有“小姐”。黃海十分在行地談好價錢後,留給了發廊老板100元(人民幣),將“小姐”帶到一間平房內進行賣淫嫖娼,不料被警方當場抓獲。

另一起事發是北京一家報紙在7月6日刊登了一則招攬嫖客的廣告,廣告稱,可以將小姐“送貨上門”,並有各種聯系方式。7月底,當涉嫌介紹賣淫罪的江某、張某被審時,江某、張某供出的第一個嫖客竟是一名年僅15歲的朱姓少年。據朱姓少年交待,他是北京某中學的高一學生。正在放暑假的他,幾天前看到報紙上的該廣告後,就電話“訂購”了一位小姐,上門為自己提供特殊服務,花掉了他平日辛苦積攢的180元(人民幣)零用錢。

*專家:原因在青少年性早熟

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長、上海社會調查中心主任楊雄他的《1989~1999中國城市中學生性意識與性行為比較研究報告》中說,青少年青春期與性欲在十年中以加速度提前,1989年少年的初次手淫平均年齡,1989年為14.49歲,少女為14.31歲,而十年後,這個指標下降為12.64歲和10.72歲,分別提前了1.85歲和3.59歲。相似的指標前傾還有首次性沖動與性夢幻。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張雪梅對記者說,孩子的早熟是涉性罪錯增加的一個主要原因。她接著說,現在孩子成熟較早,有性需求是正常的生理反應,只是學校與家庭應該給他們及時妥當的性教育。有些家長出於傳統觀念,不願對孩子進行必要的性教育。許多家長只是對孩子強調在學校裡不能早戀,這種只有預防、沒有引導的教育也會導致孩子犯性罪錯。

*家長:社會風氣的敗壞是主要原因

針對青少年性犯罪增多年齡提早的問題,記者採訪了部分學生家長,他們說,孩子的早熟是一方面,但不是主要的,最主要的原因是社會風氣的敗壞。他們接著說,十年前社會哪有這麼多妓女?這麼多色情場所?現在到好,遍地開花,幾乎家家旅店發郎都有“小姐”,報紙上公開登“送貨(小姐)上門”的廣告,連政府的辦公場所為了創回收,租出去辦妓院也可,一切“向錢看”。另外現在社會上性解放,性放縱,還流行包二奶,搞情人,認為這是成功人士的標志,等等,這些不良的觀念都在潛默亦化著孩子們的人生價值觀,給孩子造成一個“不良性行為不是什麼大事”的印象,再加上周到方便的性服務比比皆是,使得在性青春期的少年才不斷的嘗試。

針對家長的觀點,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張雪梅並未否認,她說,不良的社會風氣也會對少年成長產生影響。現在青少年生活在一個寬鬆的環境裡,通過電視、網絡,他們都會接觸到一些成人生活的信息。這些信息反饋到他們的頭腦裡,他們會意識到,剛剛萌發的性需要原來可以通過“找小姐”、打“色情聲訊電話”等方式解決。

*學校:學校治表治不了根

記者了解到,目前正在審議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教師應當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賣淫的不良行為。對此,幾位教師發表了他們的看法,他們說,現在營業性舞廳、歌廳,酒吧,網吧,夜總會和按摩院等等名目繁多的娛樂場所越來越多,遠遠超過學校,圖書館,書店的數量,而且有向學校和居民區進軍的趨勢。這些一方面為有不良意識的學生提供了方便,另一方面也在營造加重這種不良的環境,看著每天進進出出這些場所的善男信女,對好奇心較重的青少年是個極大的誘惑,往往在假期的學生都是這樣上癮的。他們還說,對青少年性犯罪增多年齡提早的問題,要社會,家長,學校幾方共同協作,共同監督,教育,引導成長中的青少年才能解決。其中提倡良好的社會風氣,道德觀念,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看來,青少年性犯罪增多年齡提早的問題,並不是一朝一夕能解決的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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