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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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8日訊】曹群,22歲,因堅持不放棄自己的信仰-真善忍,而被遼寧工程技術大學開除,隨後又因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而被非法判勞動教養2年,目前被關押在大連勞動教養院。他的舅舅張友來,澳大利亞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現任教於新加坡義安理工學院,為在國家恐怖主義下受到迫害的外甥呼籲營救。

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10月7日報導,張博士在投訴無門的狀況下,曾寫信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回信中明確指出,“對曹群的所作所為,違反了聯合國制定的接受教育權利”,並已對曹群事件備案。

據明慧網2003年9月4日報導,張博士的姐姐張亞萍,曹群的母親,也因為堅持信仰和講真話,已被中國監獄迫害得生命垂危,喪失記憶,生活已不能自理。

據了解,張亞萍因向人講法輪功的真象而被判7年重刑。在獄中,她以絕食抗議非法判決,後因生命垂危而保外就醫。但在今年的7月,再次被警方劫持到看守所。當8月13日警方緊急通知家人前往探望時,她已經被迫害得昏迷不醒,食水不進,大小便失禁,排尿時需人工插導尿管,生命垂危。

以下是張博士為營救外甥曹群的一封呼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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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群在念高中時,就已經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功要求煉功人,是學生就要把學習學好,是工作人員就要把工作做好。曹群就是這樣要求自己的,因為他認真對待學校的學習。後來他考上了全國重點大學:遼寧工程技術大學(遼寧省,阜新市)。我們全家人都為他高興。他也高興地寫信給我這個在海外的舅舅,說一定要更加好好學習。當我再次回國探親時,他興奮的與我談起校園裡的一切,讓我感到他是那麼的熱愛學校的學習和生活。

但是就在他高高興興地學習時,中國獨裁小人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了。曹群受到了來自校方的高壓。他被要求寫放棄修煉的聲明,甚至被要求不得離開校園一步。如果有事離開,必須事先請示。有一次他沒請假離開校園幾個小時,回來後便被銬上手銬。這哪裡還是一個大學生,這同“文革”時期的被“專政”對象,同被管制的犯人有何兩樣?這是對法制的公然踐踏,是對基本人權的踐踏!

由於他堅持不放棄信仰,被學校強迫退學。學校聲稱,除非聲明放棄修煉,否則不能歸校。就這樣,一個21世紀高等學府裡風華正茂的大學生,只因堅持做個符合真善忍標□的人,而被迫離開他熱愛的同學,老師,校園。

曹群從考大學到念大學,始終按照一個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他熱愛校園生活,迫害者剝奪了他天賦的學習權利。中國的教育機構在來自“上方”的壓力下,以信仰作為一個人是否有權利入校,在校生是否有權利繼續學習的判別標準,這是嚴重違反聯合國人權公約的,是對人權、聯合國教育憲章的公然踐踏。

曹群在自己的信仰自由和受教育的權利被剝奪後,站出來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相。2001年,他在大連因向人們講被迫害真相而被公安劫持。在拘留所裡因為不報姓名,而被上“地環”(一種將手腳銬在一起的殘酷刑具)長達二十多天,直到他的親屬在大連找到他。他在拘留所裡,受盡了折磨。隨後被判二年勞教,現仍關押在大連勞動教養院。在他的信仰自由和受教育的權利被剝奪後,他的人身自由也被剝奪了。

人們不禁要問,在受到不公正的對待時,難道連說一句話的權利都沒有嗎?他站出來向世人講清被迫害真相,是在行使和捍衛自己基本的人權,是在為早日停止無理的鎮壓而呼喊,何罪之有?而當權者,對曹群的劫持、酷刑、判刑才是少數當權者在隨意踐踏中國人民的公民權,甚至只是說一句話的權利!邪惡的鎮壓才是非法的,才是真正的犯罪行為,才是真正的反人類!

父親是一位為中國高等教育事業工作了一輩子的年近80歲的老教授,非常想念曹群,但直到現在,他也不知道他的外孫被關在監獄裡。全家人都瞞著他,怕他知道了受不了。當我回中國探親,看到老人想念孩子,卻不知道真實情況時,心裡的滋味難以言表。

這是中國的悲劇!是人間的悲劇!是中國教育的悲劇!

在整個事件的發展過程中,我曾多次寫信給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校方,大連教養院,大連司法局有關人員,希望他們尊重信仰自由,尊重人權,尊重受教育的權利,要求他們釋放曹群,還他自由。然而,這一切正當的做法和要求得不到任何的回音,解釋與說明。得到的卻是一個比一個更壞的消息。很明顯,除了高壓和鎮壓,沒有任何誠意。

那麼,我所能做的就是尋求國際社會的理解和支持。

我先後寫信給了澳大利亞政府,新加坡政府,聯合國以及一些相關的國際組織,希望得到他們的關注,敦促立即幫助制止發生在中國的這場不可理喻的邪惡鎮壓,敦促中國有關方面遵守作為一個協約國而簽署的聯合國人權公約,立即釋放曹群,還他以信仰自由和受教育的權利。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給我的回函中明確指出:[中國政府]對曹群的所作所為,違反了聯合國制定的

1. 接受教育權利
2. 共享科學進步的權利,自由參與文化生活權利
3. 知訊權,包括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
4. 思想,意識,宗教自由的權利
5. 通過媒體、不分國界地尋找、接受以及傳播信息和觀點的權利
6. 保護因科學,文學或藝術作品而帶來的精神和物質利益的權利
7. 為了與教育、科學、文化及信息相關的活動而自由集會和聯絡的權利

他們表示此事也已引起他們的關注,並正在研究當中。在這裡,我再一次向中國有關部門強烈要求:

遵守聯合國教育憲章,遵守自己簽署了的聯合國人權公約,立即釋放被無理判刑的曹群以及那些被無理剝奪了學習權利,自由生活權利的在校學習的法輪功修煉我將繼續向國際社會發出呼籲,尋求支持,直到我的要求得到解決。(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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